加3:15-18(和修版)
3:15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观点说,人的遗嘱一经确定,没有人能废弃或加增。
3:16 那些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并不是说“和众后裔”,指许多人,而是说“和你那个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
3: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是出于律法,就不再是出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保罗在前段论到亚伯拉罕因着信得以为神所悦纳,而基督的救赎直接把人从律法的诅咒中赎出来,以至所有人,包括外邦人,可以凭借信得称为义,并得着所应许的属灵福气,就是圣灵(“使我们能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3:14)),保罗继而从“应许”的层面看神给信徒的福气,就是所应许的是不会更改的,也不会为律法所改变,就是神要给信徒的福气是以应许立下的,信徒只要凭借信,就一定可以得着神应许赋予的福气。
神所应许的是会改变的吗?保罗从人的角度举一个例子,就是人所立的遗嘱是绝不能改变的(3:15),同样道理,神所应许的也是绝不会改变的,所以四百三十年以后所设立的律法也绝不能改变神先前所应许的(3:17)。今天人要领受神的福气,就是神要给信徒的产业(永恒的生命与永恒的国度),那是出于应许的?还是出于律法的?保罗清楚的指出那是出于应许的,若保罗所说的福气和产业是出于律法,人就不可能得着有关的福气,因人是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但重要的是,这福气是出于神的应许,人就一定可以得着这福气,因神是一定会信守祂所曾应许的,人只要凭借着信,就一定可以得着神所应许的产业。
人与人在生活中会因着不同的情况而相互间许下不同的承诺,有些承诺人是会信守的,但也有些承诺人是可能会因着不同的原因而不能信守,但神绝不会这样,祂所许下的,一定会信守,是以祂给我们的应许一定会实现,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对神有信心?我们是否愿意真心相信基督,接受祂的救赎?圣经很明确的指出,相信主基督的,就可成为神的儿女,得着永恒的生命(约1:12,3:16)。
思想:
神所应许的,祂定必实现,信徒只要凭着信心,必能得着神所应许的永恒福气,相对的,人对神也可以许下不同的承诺,然而,人是否能信守他对神的诺言?你过去对神也应该会有不同的承诺,你是否能信守这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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