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6:8-14(和修版)
6:8 “我必留下一些人,你们中有人得以在列国中脱离刀剑,分散在列邦。
6:9 那些逃脱的人,必在被掳所到的各国中记得我,我心里何等伤痛,因他们起淫心,离弃我,淫荡的眼追随偶像。他们因所做一切可憎的恶事,必厌恶自己。
6:10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我说过要使这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并非空话。
6:11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当击掌顿足,说:哀哉!以色列家做了这一切可憎的恶事,必仆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
6:12 在远方的,必遭瘟疫而死;在近处的,必倒在刀剑之下;那存留被围困的,必因饥荒而死;我要在他们身上发尽我的愤怒。
6:13 被杀的要仆倒在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在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的树下,和各茂密的橡树下,就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6:14 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荒废,从第伯拉他的旷野起,一切的住处都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段经文可细分两部分,两部分都以“知道我是耶和华”作结束(10、14节),第一部分(8-10节)说明了余民的信息,第二部分(11-14节)记载了使地沙漠化的信息。
第一部分(8-10节)的一开始说明神必在耶路撒冷毁灭时留下一些人,这些人就是指与以西结一起被掳到巴比伦的社会精英(主前597年),只有这班人才能逃过耶路撒冷于主前586年被毁的灾难。然而,神把这些第一批被掳的人留下,就是为了让他们在苦难中“记得我”(9节),这种“记得我”的期望取自利未记的盟约条款中,说明当百姓被掳到列国时要记念神,并承认自己的罪,神也必会记念祂与列祖所立的约(利26:40-45),“记得我”是说明被掳子民若认罪悔改及记念神所立的约,神也应许必会再记念祂与以色列列祖所立的约,被掳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罪恶,但被掳到巴比伦却让百姓在苦难及刑罚中醒悟,让他们明白神的心里是何等伤痛(9节),而他们也曾起淫心离弃神(9节)。这样,被掳纵然困难,但却是让犯罪的百姓有悔改的机会,也是让他们“知道我是耶和华”(10节)的里程碑。
第二部分(11-14节)记载了另一批人的命运,相信他们就是在耶路撒冷被毁时经验苦难的人(主前586年)。经文以“哀哉”作为开始(11节),先指出以色列家所做的“可憎的恶事”(11节),13节指出“祭坛四围的偶像”,以及有关各高岗、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及各茂密的橡树下等地方,这些都是祭祀偶像的地方,所以我们因而明白“可憎的恶事”就是指这些祭祀偶像的恶行,而经文却讽刺地指出那些拜偶像的人要被杀死在偶像中(13节),以此来说明这些偶像不能拯救他们,一方面显出偶像的无能,另一方面也说明拜偶像的人的愚昧。最后,14节带来终极的审判,使耶路撒冷的地成为荒凉,这种关于“荒凉”的描述表达了一种沙漠化及反创造的意涵,把原本神所建立的耶路撒冷还原成为旷野与混乱的局面,这是一个终极的审判。在这时,耶路撒冷的居民才“知道我是耶和华”。
思想:
第一部分(8-10节)关于“知道我是耶和华”是一种悔改归正的“知道”,而第二部分(11-14节)关于“知道我是耶和华”是一种恶人得到刑罚及神必施报的“知道”,前者是拯救,后者是审判,同时带出两方面的信息。原来,被掳与毁灭是神忿怒的审判,神为了公义,报应一切的咒诅在恶人身上,但被掳与毁灭同时是拯救的机会,如果罪人能在大苦难当中醒悟,再次记念神,尽心归向神,那么这苦难便成为罪人悔改的机会。在被掳的大时代中,到底你会选择悔改,还是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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