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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以赛亚书66:15-24(和修版)
66:15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他的战车宛如暴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
66:16 耶和华必以火与刀审判凡有血肉之躯的,被耶和华所杀的很多。
66:17 “那些洁净自己献给偶像,进入园内,跟随在其中一个人去吃猪肉和鼠肉,并可憎之物的,他们必一同灭绝。这是耶和华说的。
66:18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聚集万国万族的时候到了,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
66:19 我要在他们中间显神迹,差遣他们当中的幸存者到列国去,就是到他施、普勒、以善射闻名的路德、土巴、雅完,和未曾听见我名声,未曾看见我荣耀的遥远海岛那里去;他们必在列国中传扬我的荣耀。
66:20 他们要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带回,或骑马,或坐车,或乘蓬车,或骑骡子,或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这是耶和华说的。
正如以色列人用洁净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华的殿中,
66:21 我也必从他们中间立人作祭司,作利未人。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2 “我所造的新天新地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号也必照样长存。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3 每逢初一、安息日,凡有血肉之躯的必前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4 “他们要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的人的尸首,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肉之躯的都必憎恶他们。”

信息
今天的经文是以赛亚书最后的总结,是有关神的审判,当中有两个相当明显的文学表达。
第一个文学表达是:经文在开始和结束时,都出现了“火”和“凡有血肉之躯”:
“火”在开始的时候出现了三次,然后在最后出现了一次,都是明显有关神的能力、烈怒和刑罚;
“凡有血肉之躯”在开始的时候出现了一次,在最后就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在66:16,是有关“都要受审判”
第二次在66:23,有关“都要来下拜”
第三次在66:24,就有关“都憎恶得罪神的人”
火的审判是针对所有的人,但是结果却很不相同:有些人会敬拜上帝,另外有些人却成为神和所有血肉之躯都憎厌的对象。

第二个文学表达是出现了五次的“这是耶和华说的”,都与审判的结果有关,包括:
第一次:出现在17节,表明恶人必灭绝
第三次:出现在20-21节,提到当中有人要作祭司和利未人
第四次:在20-21节,指出忠于上帝的必永远长存
第五次:在23节,谈到向神下拜
较为特别的是第二次:在18-20节,它的的内容特别长,成为这段经文的重点。18-20节强调的,不单单是忠仆和恶人的结果,而是在忠仆中,有一些会被差派到列国去,把万民带到神面前去敬拜祂。

归纳“火”和“这是耶和华说的”所带出的信息,我们看到,在神的审判之中,无人是能够幸免的。那些忠于上帝的,能够永远敬拜祂,但是恶人却会被万物唾弃;然而,审判不单单要使人作出正确的选择,而是要使万国都来敬拜神。同样,差传的终极目标不单单是为了使人得救,而是要使万民来到神的面前敬拜,使配受万民敬拜的上帝得荣耀!

思考与实践
1. 如果神的审判今天就来到,我有信心能够获得神的称许,有资格在永恒中敬拜上帝吗?
2. 神会让我们去到未信主的人当中,使他们看到神的荣耀,与我们一起敬拜神;那么,我在传福音、支持差传的工作上,可以怎样做得更好呢?
3. “差传终极的目标不单是为了使人得救,而是要使万民来到神面前敬拜。”在我事奉的过程中(例如:布道、社关、教导、牧养、关顾……等等),有没有想过终极的目标原来也是上帝得荣耀呢?这给我什么提醒呢?

金句:以赛亚书66:18、20上(和修版)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聚集万国万族的时候到了,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他们要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带回,或骑马,或坐车,或乘蓬车,或骑骡子,或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这是耶和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