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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彼后2:21)
世人在神面前,并不是没有是非,标准和责任的。世上的罪恶、混乱、痛苦以至灭亡都是违反这种正义,道德的结果。如果没有道德正义的要求准则,人不但得罪了神,也要自相毁灭,好像车辆在道路上没有规则,任意行驶一样,只能一同撞毁。
虽然有律法和良心,人却依然犯罪,走向灭亡。神特别差祂的儿子降世,传道救人,将义路指示出来,发出清楚命令,叫人遵守。使听见而遵行的人可以承受永生永福。如果人听过主的道,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却不肯遵行,走主所指示的义路,违弃所传给他的圣命,重新陷入罪恶和污秽之中,被情欲败坏所缠住限制。像狗猪一样,吐了又吃,洗了又辊,那结局是不堪设想的。
不走义路不能到只有义居住的地方(彼后3:13;林前6:11),违弃圣命是要受严重刑罚的(来10:26-31)。所以晓得义路就要去行,领受圣命就要去守,不能和不晓得一样,随自己的意思妄行,以为主的道是可以随便对待的。主的命令是无关重要的,这是愚昧、自欺、自取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