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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1-2)

诗篇中充满宝贵的应许,在这开始的一篇中就有一个非常宝贵的应许,也是非常重要的指示,应该什么样的人有福。不是任何人都有,乃是有的人有。这里提到恶人、罪人、亵慢人,都是神不喜悦的人,结局必至灭亡,什么样的人有福呢?乃是那些与恶人有分别,不与之有分,不沾染他们的罪恶、污秽,并且加以憎恶、远离的人。

积极方面,是喜爱神的话语、律法,昼夜思想,以至心思意念都被神的话语所充满的人,要像栽于水旁的树,按时结果,凡事顺利不怕灾害,因有神的话同在,也就有神的同在。这样的人非常踏实、稳固。在神的眼中有价值,而恶人则如糠秕一般,被风吹散,在审判时要受刑罚。

这很清楚告诉我们每天昼夜都要思想神的话,片刻不离,以至思想与神的话溶和一起。凡与神的话不合的思想、言行都要赶出,一切以神的话为准则、依据。这样借着神的话与神同行,是何等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