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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
我们凭什么去救人呢?似乎没有什么权柄和能力,好像只对人讲几句话,传一次道不见得有什么用处,所以也就不重视传福音的工作。然而保罗在这里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那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传福音,神就会救一切相信的人,不是人有什么能力,而是福音本身有能力。这一点在许多人身上可以证明,因为福音今天已传了大部分地方,而当中得的救的人也很多。
可是我们必须传真正的福音,只传人的高言大智,和世上的知识学问,自己的经历认识还是不够,也不能救人。传福音就是要传圣经所见证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罗l:2-3)。祂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并在第三天复活(林前15:4)。使人因信祂复活并承认祂为主就可以得救(罗10:9-10)。
如果我们以福音为耻,不肯传世人以为愚拙的十字架道理,就显不出神的大能(林前1:18、23)。当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和祂钉十字架,所得的效果是出人意外的,因为这样人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2-5),神要为福音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