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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1. 为什么1-3节保罗多次强调自己是“使徒”?
2. 保罗提出最有力证明他是使徒的证据,是什么?
3. 保罗在辩论中,特别提出他理所当然就拥有的两个权柄(或权益),是什么?
4. 摩西也好像支持保罗的论点,到底摩西的话,与保罗的处境两者有什么关连?(参申25:4)
5. 10-11节保罗说,农民的辛劳与使徒的工作,在心态上有什么共通点?
6. 13节中说的“吃殿中的物”和“领坛上的物”指的是什么事情,什么人?保罗想证明什么?
7. 一番辩论或论证之后,保罗明显有权利靠福音养生,但是他没有用(12节),是什么原因?
8. 信徒说:“牧师传道人,既然是凭信心服事上帝,那就不要求薪酬工资,上帝会养活你们的。”你对这个说法,有什么意见?
静思空间:
你作为一个普通信徒或执事,该如何看处理传道人和牧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