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金句: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
背景:
太5:44是太5:38-48这段耶稣教训中的一部分,这段教训主要有两部分:38-42节(参照利24:19-22)关于报复;43-48节(参照利19:17-18)关于爱仇敌。
耶稣在太5:38第三次以“你们听见有话说”作为此段教训的起首语,这代表听众就是一班犹太人早已听过律法,但耶稣却接着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带出更高的标准,注意这里的“我”,犹太人接受文士法律赛人的教导,这些教师教导时常说:“因此主说”,代表他们所教导的是神的话,但主耶稣却肯定的说:“我”,这强调了主耶稣教训的权威性,也显示这段关于“爱邻舍,爱仇敌”教训的重要性。
“爱”可说是天国的精神,而天国子民当如何活出爱?在太5:38-48,耶稣从旧约律法进升到新约天国宪章,主要论述为:
1. 报复教导(太5:38-42)
a.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b. 不与恶人作对
c. 多走一里路
2. 爱仇敌教导(太5:43-48)
a. 爱仇敌
b. 爱的理由
c. 爱的结果
吕振中译本:“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有古卷加:要给咒诅你们的祝福;要好待那恨恶你们的),要为那逼迫你们(有古卷加:和诬告你们)的祷告。
思考:细读太5:38-48找出耶稣教导“爱的原则”。
经文解释:
1. 爱的对象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句话是引自利19:17-18,耶稣的教训超越旧约的律法,那么“仇敌”是哪方面的仇敌?
a. 仇敌
i. 是“可恨、令人厌恶、可恶的”的人
ii. 是“敌对的、仇视的”的人
显然,此处的“仇敌”不是指个人或政治上的仇敌,而是信仰上的逼迫者。
要注意,基督徒不应有视逼迫者仇敌的心态,但问题是反对基督信仰的人可能将基督徒视为仇敌,信徒当如何面对?
b. 逼迫者
i. 迫害(因着信仰的缘故)
ii. 在圣经中,经常指身体受害。
此处的“逼迫”也是因信仰之故,主耶稣的教导不仅是教导熟知旧约律法的犹太人,更是对跟随祂的人,提出预警和教导。
在犹太人的惯用语中,“恨”你的仇敌的“恨”可能指“少爱”或“不爱”的意思,的确,人的本性不可能爱自己的敌人,但主的门徒却不是这样,主耶稣要门徒“爱仇敌”。
但这些因信仰之故而敌对的人,咒诅、恶待、攻击信徒,那么,要怎样爱仇敌或逼迫者?
c. 祝福和祷告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
吕振中译本:“要爱你们的仇敌(有古卷加:要给咒诅你们的祝福;要好待那恨恶你们的),要为那逼迫你们(有古卷加:和诬告你们)的祷告。
i. 按原文看,“‘爱’仇敌”就是要“祝福(对比仇敌的咒诅)”和“善待(对比仇敌的恶待)”。
ii. 祷告:要小心,此处的祷告不是控诉,是在祝福、善待之中的祷告。
iii. 所以,此处的“爱”是来自神的爱,因为只有神的爱,才能超越个人的好恶,或对我们态度如何,坚持以善意和善行对待对方。
思考:你有想爱但又爱不去的人吗?对于耶稣教导要爱仇敌,有何感想?
2. 爱的实践
在太5:38-42中,主耶稣提出几种情况,教导信徒如何实践爱。
a.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太5:38)
这是引申出21:24;利24:19,为何有此律法?
i. 定出赔偿或刑罚的范围,作为审讯的根据。
ii. 制止无限制的仇杀,因为这法例规定“以眼(一只眼)还眼;以命(一条生命)偿命。”
iii. 防止强迫人抵挡过于所当付的。
但耶稣提出更高的标准,在个人层面,祂要求门徒不应有报复之心,更应主动的以善报恶。
b.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9)
i. “打”不单是暴力行为,更是侮辱的行为,就是有人动手侮辱我们,就让他侮辱,不要回打或尝试报复。
ii. 有圣经学者表示,打右脸又给打左脸,这种情况显示被打者必须停留在原处,不得逃跑,这就需要爱心和信心。
iii. 这表示“我们”会受伤,但外伤总比内心受伤好。
iv. 心理学家指出,暴力乃源自内心软弱,而不是内心刚强,所以这不表示我们软弱,而是为了爱更加勇敢,愿意尝试帮助那个伤害者,虽然我们可能会再受到伤害,但别忘了,耶稣站在我们这一边,帮助我们。
c. “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40)
i. 外衣是一件宽松的外袍,圣经学者指这外衣可能更像披在身上的毯子,穷人晚间睡觉时,用来当作被子盖(参照出22:26-27;申24:12-13)。
ii. 里衣则是穿在里面的衣服,像有袖子的衬衫,是一般犹太人的内衣。
iii. 取外衣,对穷人来说等于夜晚没有被子可盖,所以付出爱等于要付出,甚至为爱而受亏损。
思考:你曾经为了爱的缘故,付出什么代价?有何感受?
d.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i. “强逼”这个希腊动词源于一个波斯字,意思是“强迫服务”,这个字也出现在太27:32;可15:21,罗马兵丁强逼古利奈的西门背耶稣的十字架。
ii. 罗马帝国时代,政府或军队有权要求人民服务,因此百姓被逼来为军人拿行李,这是被允许的,也是老百姓对军人的服务。
iii. “同走二里路”,表示耶稣爱的标准是在“制度或要求”之上,这是一种不计教、不因循应付,而是出于爱而甘心乐意,给予对方超乎所要的服事。
3. 爱的目的:像天父一样的完全(太5:48)
耶稣说,我们当如何完全像天父一样?答案就在于“爱”。
a. 神让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神的恩典所施予的人,不分好坏、不分贵贱、不分种族,神的爱就是临及每个人,而耶稣也说祂来到世上是要“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这是神爱的伟大。作为基督门徒,也当有如此爱的广度。
b. 单爱我们所爱的有何赏赐?税吏不也这样行?
i. 要注意:此处的“赏赐”并不是爱的动机,而是来自于神的肯定、悦纳,因为将来神都要照我们所行的审判。
ii. “税吏”在当时的犹太人眼中,就是罪人,但连罪人也懂得并会爱所爱的人,若基督徒也是如此,和罪人、未信的人有何分别?
c. 我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一样
我们真能像天父完全?这里的“完全”什么意思?
圣经学者认为此处的“完全”乃是指“完全的爱”:
i. 是“爱得完全,不分敌我”,这是基督的爱使我们能化敌为爱的对象。
ii. 像神一样有全然的慈悲怜悯,特别是那些不可爱,甚至敌对、攻击我们的人。
基督已为完全的爱制定崇高的理想,这不是说我们在今生就能完全的达到,但却是我们努力的目标,而主耶稣已成为我们的榜样,也成为我们爱的来源,并帮助我们实践爱。
思考:你认为神的爱是怎样的爱?你曾如此爱过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