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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金句: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2)

背景:

弗6:2-3是保罗引自旧约申5:16,出20:12,当时摩西向以色列百姓宣布十诫,而这一条是第五诫“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一至四诫是关于人与神之间,特别指向人当以耶和华为独一真神,单单信靠敬拜耶和华;而第五诫至第十诫则是道德层面,不仅关乎个人道德更涉及与别人、群体的关系,首先就从家庭开始。
第五诫强调家庭伦理中,为人子女应尽本分──孝敬父母,这是神看重并祝福,带有应许的诫命。

经文解释:

1. 神极其看重子女“孝敬”父母
保罗特别强调“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但……
a. 参考出20:12、申5:16,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也带有应许。
为何保罗在此会强调“第一条带有应许的诫命”?
i. “最主要的一条”
有圣经学者提出“第一”是“最主要”的意思,所以“第一条带有”亦即“最主要的一条”。
ii. “首要的一条”
亦有圣经学者指出“第一”也可以是“首要”的意思,所以“第一条带有”可翻译为“首要的一条”。
但为何是“最主要/首要的一条”?
iii. 家庭伦理中“最主要/首要的一条诫命”乃是子女当孝敬父母
犹太人相当注重家庭宗教教育,幼童时期就已开始学习诫命律法,而这条诫命对儿童来说是最重要的,他们学习在信仰上专拜独一真神耶和华,而在个人道德和人际伦理关系,首要学习的就是“孝敬父母”。

思考:你对你的孩子有何期望?你认为神对你的孩子有何期望?

b. 孝敬父母真能享长寿?
要明白“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经文涵义还须参考保罗所引用的申5:16,出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i. 诫命中的应许是“所赐你的地上得福”:这是当时以色列人的目标──得到迦南美地并自由安居,这是以色列人当时最想得到的祝福。
ii. 新约时代,保罗在弗6:2-3提到这应许则是“在世长寿”,因应不同时代,人所向往的福不同,可见不论是旧约还是新约,这节经文都不是针对个人得福或长寿的应许,应该有广泛的应用,但要遵守的诫命却是一样的“孝敬父母”。
iii. 保罗的应用:孝敬父母,那么神就会赐福。
“应许”有“确认同意”的意思。保罗强调信徒若守诫命,就是孝敬父母,那么这是神所喜欢、悦纳、祝福的。

思考:孝敬父母是神所喜悦的,还会带来哪些祝福呢?

2. 如何孝敬父母?
这诫命的重点在于“孝敬父母”,但具体要怎样做?
“孝敬”有“尊崇、敬重”的意思,新国际版翻译为“尊敬”。
如何尊敬父母?
a. 使其尊荣(箴4:8)
不仅要尊崇父母,也让父母因你而得荣耀。
b. 照顾(诗91:15)
照顾不仅是责任、义务,更应出于爱父母的心。
c. 敬重(利19:3,20:9)
不是因父母的成就、地位等个人因素而敬重,乃只因父母的生养之恩,敬重神透过父母造了我们,也是对神的敬重。
d. 顺从(申21:18-21)
主要在于心态上的谦卑受教。

思考:我们能否对父母做到“使其尊崇、照顾、敬重、顺从”这四方面?

总结:

弗6:1-3是针对儿女的教训,保罗提出作为儿女对待父母应有的心态和行为,主要在两方面:
1. 听从──弗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就是要“愿意倾听”和“服从命令”。
2. 孝敬──弗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有应许的诫命。”
敬重、照顾父母,也使父母因而女儿得安慰、尊荣。
保罗强调在主里,就是作为基督徒这样做是理所当然,因神看重也喜悦儿女孝敬父母。

思考:请为你的父母感恩,并将感恩的事写下来,说给父母听或送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