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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加拉太书1:18-2:10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加拉太书1:18-2:10讲述保罗继续向加拉太信徒讲述自己如何蒙召成为使徒,以及他被其他使徒接纳的过程。
保罗述说他归主的经历,目的是要指出他的信息直接来自神。神差遣保罗去向外邦人传福音。接受这一使命以后,保罗并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就在阿拉伯旷野住了三年之久,然后他跟彼得和雅各见面。但是在往后很多年,保罗都再没有跟犹太籍的基督徒进一步接触过。在那些年间,保罗致力向外邦人传扬神。保罗所传的福音来自神,而非来自人。
根据使徒行传9:29-30的记载,因为在耶路撒冷遭到犹太人的反对,保罗就去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在那些偏远的地区,他没有机会接受十二使徒的教导。
生命已经改变的保罗,得到那些曾见过或听过他的人的称赞。他的新生命使他们惊讶,也叫他们为此称谢神,因为惟有神才能使一个热衷于迫害基督徒的人成为使徒。也许我们生命的转变没有保罗那样惊心动魄,但是也要在生活各方面荣耀神。当人们看到我们的时候,他们会不会发现神改变了我们呢?如果没有的话,恐怕就是我们未能活出应有的属灵生命。
巴拿巴和提多都是保罗的亲密朋友。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是和巴拿巴同赴加拉太的。根据提多书1:5的记载,保罗也曾写了一封私人书信给提多,当时提多正在克里特岛带领教会。
保罗归信基督后,神花了多年时间装备他并呼召他去做各项宣教事工。其间,保罗有与神独处的时间,也有与其他基督徒讨论的时间。今天,初信者往往热心事主,希望全职事奉,但却不肯花时间去研读圣经并向属灵的教师学习。我们不用等,就可以跟朋友分享基督,但是却需要多花一点时间去装备自己,以便从事特别的事工。在等候神的时间里,我们应该研读圣经,学习真理,促使灵命长进。
神借着启示告诉保罗,要他和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一起商讨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事,让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们明白并认同保罗的工作。保罗对犹太人和外邦人所宣讲的信息重点,就是神的拯救是赐给所有人的,不论种族、性别、国籍、财富、社会地位、教育程度,以及任何其他的差异。只要信赖基督,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赦免。
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即使保罗奉派向外邦人宣教,他仍然需要把他所领受的福音信息,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们分享。这次讨论消除了教会分裂的危机,并且保罗的传道工作也得到了正式确认。有时候我们回避和别人商议,因为担心会造成不和或争论;但是事实上,我们应当和朋友、亲人、信徒、师长等开放地讨论自己的计划和行动,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每一个人更深入地了解情况,减少猜疑和争议,并且有助于教会的合一。
当保罗带领提多到耶路撒冷时,因为提多是希腊信徒,耶路撒冷某些假弟兄就要求提多接受割礼,但保罗坚决反对。众使徒们最终同意外邦基督徒无须接受割礼。数年后,保罗为提摩太行了割礼;提摩太也是一个希腊基督徒,却有一半犹太人的血统。保罗不反对犹太人遵行割礼,他只是认为外邦人无需成为犹太人之后才能成为基督徒。
依照常理,我们应该坚决抵挡那些不道德的人,但是保罗决心坚持抵制的,却是最有道德的人,因为这些人歪曲神的恩典。对于那些专以人为标准作得救条件的人,不论他们是很有道德或是身处高位的,我们都不能屈服或让步。
人很容易用身分地位来衡量别人,甚至屈服于权势。但是保罗却没有被那些有名望的人吓倒,因为所有信徒在基督里面都是平等的。应当尊敬属灵的领袖,但是我们最终所效忠的对象却是基督,基督并没有按我们的身分地位来评定我们,祂只是看我们内心的态度。撒母耳记上16:7记载:“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教会的领袖雅各、彼得和约翰知道神正在使用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正如神差派彼得向犹太人传福音一样,就与保罗和巴拿巴行右手相交之礼,肯定保罗一行人的工作,并请保罗和巴拿巴继续在外邦人中传扬福音。
根据使徒行传11:28-30的记载,当时外邦基督徒的生活充裕,但是耶路撒冷的教会却由于一次大饥荒而面临困境。于是保罗在他的传道旅途中,募集捐款援助犹太籍的基督徒。信徒要关怀穷乏人,这是圣经的主要信息之一,不过我们却常常忽略了这个爱心的奉献,只关怀如何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要。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加拉太书2章剩下的内容。
加拉太书2:11-12记载:“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福音的精髓就是因信称义,保罗当面责备彼得的装假行为,表明自己的使徒权柄并不屈从于人定的规矩,再次确认他的使徒权柄是由神而来。保罗责备彼得装假,并明确地强调律法的无用,以及只有借着信基督得救的真理。
安提阿在叙利亚省,是罗马帝国中仅次于罗马与亚历山大城的第三大城市,也是教会向外宣教工作的主要基地。保罗就是由安提阿教会打发出去作布道之旅的。彼得到达安提阿时,犹太与外邦信徒一道吃饭当时已成为常规。彼得的“可责之处”在于,他已接纳了外邦人并和他们一起吃饭,但当割礼派分子一到,彼得却假装和外邦人隔开,为要讨好这批犹太人。保罗确为大勇之人,他当面指责彼得,这是他具有使徒权柄的最好明证。
加拉太书2:13-14记载:“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所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彼得坐在哪个桌上吃饭都无所谓,但他在外邦人的餐桌上吃过东西之后,害怕从耶路撒冷来的弟兄,于是又回到犹太人的餐桌去,他的这一行为说明了他认为和外邦人一起吃饭是错的、和犹太人一起吃才是对的。这些来自耶路撒冷的弟兄,都是严谨的律法主义者,在恩典之下,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在乎你吃什么饭,但我要有吃饭的自由;为了健康,我很少吃肉,但不是因为信仰的缘故。西门‧彼得刚享受完在基督里的自由,又缩回到犹太人的繁文缛节中去了。保罗的责备表明死守律法的矛盾。假如彼得认为外邦的信徒所过的生活是对的,那为什么要外邦人过得像犹太人一样呢?当他从外邦人的餐桌转到犹太人的餐桌时,就已经说明一切了。如果外邦人活在恩典之下而非在律法之下,这种生活方式对彼得有益处的话,那对外邦人而言不是更好吗?如果西门‧彼得可以自由地生活在律法之外,难道外邦人这样做就不合法了吗?
彼得的装假行为是指:他先与安提阿教会的外邦信徒一同进餐,而带有律法主义倾向的犹太人一到,彼得便立即离开座位的行为。另一方面,初期教会正处于犹太律法主义与福音的自由针锋相对的局面。故此,彼得这种失误不仅仅是单纯的个人装假,而是成为诱发其他人装假的依据,使耶路撒冷会议中关于律法无用论的决定无效;从结果来看,彼得的行为也意味着向律法主义屈服。在此我们切实地感到领袖的重要性和责任,也领悟到装假行为不仅玷污自己,而且玷污他人。
加拉太书2:15-16记载:“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这生来的犹太人”主要指彼得和保罗,也包括所有犹太基督徒。犹太人因历史传统悠久,以生为犹太人为荣。“不是外邦的罪人”是说外邦人不像犹太人,不是曾与神立有旧约的属神的百姓。因此,依旧约律法标准来说,外邦人为拜偶像的罪人。神的百姓只能因信耶稣基督称义,他们凭行律法不能称义。那为什么犹太基督徒还要勉强外邦基督徒去遵守律法以求称义呢?这不是与福音真理大大不合吗?
保罗在此谈到罪人称义的问题。称义乃是人罪得赦免,被神接纳,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
保罗一再强调人称义非因行律法,而是靠相信基督,点出了他一贯所持守的信仰态度,同时这也是加拉太书整卷书的主题。保罗决无意贬低律法,他在罗马书7:12说,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但反对把遵守律法当作得救的基础,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因行律法得救。正因为如此,神才预备了耶稣基督赎罪的救恩。
加拉太书2:17记载:“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称义”原文是“宣告这人是公义的”或“使他成为公义的”。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被称为义;在神面前,我们这些本该定罪的罪人,因为信靠基督的赎罪恩典而被称为义;这种“信”使人不仅罪得赦免,还能够得到基督的义。祂本是义,我们所有的义不是自己的义,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义,我们所拥有的义是基督的义。这节经文的意思是:犹太人必须摒弃律法,才能得到基督的义,因基督担当了人的罪,那么是基督让人成为罪人的吗?保罗回答说:“断乎不是!”犹太人跟外邦人一样,生来就是罪人。正如保罗所见证的,人无法因行律法称义。使徒行传15:10-11记载彼得在耶路撒冷会议上说:“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彼得和保罗在因信称义教义上的观点是一致的。
保罗、彼得和其他人在基督里,并且只在基督里称义。然而,彼得在安提阿的行动似乎显示他仍未完全理解因信称义,他企图返回律法以下去赚取救恩。若是这样,基督便不是一个全备充足的救主了。我们若求基督赦免我们的罪,却又要在另一方面作附加的行动,那么基督岂不是不能成就神的应许,反而成为叫人犯罪的吗?我们若宣称靠基督称义,却又回到律法里去,我们的行为还像基督徒吗?这样的行为事实上使基督成为了叫人犯罪的,我们还能期望得到神的嘉许吗?保罗给出了愤慨的答案:断乎不是!
加拉太书2:18记载:“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指那些因信得救,蒙神的恩典,却又糊涂地回到律法,将律法当作得救基础的人。
彼得已放弃了整个律法制度而相信基督。为了讨神喜悦,彼得已否认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有任何差异。现在彼得拒绝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就是把他曾拆毁的再重新建造起来。这样,彼得也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了。彼得的错处在于昔日为基督离弃律法,今日却为律法离弃基督!
加拉太书2:19记载:“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保罗的意思是:“基督为我死,祂代我死,因为律法定我有罪。”律法是为定罪用的,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3:7所说“属死的职事”。律法判人有罪。在法律下,神可以毁灭以色列国;但神立下了献祭的制度,五种献祭都指向基督。神用奇妙的恩典拯救世人,因此罪人在施恩宝座下罪得蒙赦免。律法是要定人的罪,要指控罪,在律法之下人人有罪。所以律法之下,主耶稣为我们死。律法定我们死罪,假如我因律法而死,那律法就再也与我无关了;因为律法已经让我死了,我已经被处死了,现在我向着律法是死的。律法不会像基督那样为我死。基督不仅代替了我的地位、为我死,祂还赐给我新生命,因为祂从死里复活了。你看,律法是逮捕、审判、判刑、处死,这是律法为我们作的事。假如你要走律法的路,你只有死路一条。惟有基督能使你得生,那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新生命。
保罗指出,人借着行为不能得救,只能作罪的奴仆。律法只叫人明白自己的罪和无能,以及明白信靠基督的必要性。所以圣徒要通过信心,与基督联合。基督为救赎全人类而钉死在十字架上,祂成就律法,且从律法释放了罪人。基督向律法死,向义和真理活。由此可见,我们可以明白:圣徒的生命已离开罪和死亡的权势;因基督的恩典,信徒得以完全自由,以复活的新生命披戴永生。
加拉太书2:20-21记载:“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这节经文向所有的基督徒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不是要追求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参加过许多年轻人的聚会,看到许多年轻人接受基督,听到许多接受基督的年轻人在见证会上热切地引用这节经文,却不了解这节经文到底在说什么。有许多人说要为主钉十字架,这并不是保罗在这节经文所说的意思。我们不是要追求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了。生活的原则并不是要谨守只有定罪功能而无救赎功效的律法,因为律法要证明我们有罪。如今我们是靠信心而活,我们的信心对象在哪里呢?我们要对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有信心。基督在十字架为我们死不仅是刑罚这么简单,祂是在为我们赎罪,也是代我们受罚;祂不仅是为罪而死,祂更是所有信徒的代罪羔羊。因此保罗宣告,在律法下人接受审判,被证明有罪且被定罪,基督以代罪羔羊的身分被杀。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是在基督被钉的时候,保罗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但“现在活着的”,要怎么活?要在基督里活着。主耶稣今天活着坐在神的右边。我们都知道我们已经在基督里,不可能比这更好了。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下一次节目,我们将进入加拉太书3章的研读与查考,请你提前预备并熟读经文。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