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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加拉太书4:8-21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加拉太书4:8-21继续讲述保罗向加拉太信徒论证有关律法与信心的真理。
当保罗初访加拉太的时候,他正忍受着疾病的折磨。这个世界对人们的痛苦与不幸,常常都是漠不关心的。保罗称赞加拉太人没有轻看他,即使他的景况成为他们的试炼。他们的这种关怀就好像耶稣要求我们所做的,去关怀无家可归的、饥饿的、有病的或坐牢的人,视他们如耶稣本人一样。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会拒绝那些在患难或困苦中的人,还是愿意把他们看作耶稣本人一样地照顾他们呢?
你是否经已失去了喜乐?保罗感到加拉太的信徒已经因律法主义,而失去了得救的喜乐。律法主义会夺去人的喜乐,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律法主义使人有罪咎感,而不觉得被爱;第二,律法主义使人恼恨自己,而不是谦卑;第三,律法主义强调表现,而忽视关系;第四,律法主义指出了我们所做不到的地方,却忽略了基督已经为我们所成就的。亲爱的听众朋友,你若感到罪咎,或是觉得自身不足,就要省察一下你所注视的。你是依靠、信赖耶稣而活,还是按着别人的要求和期望而活呢?
保罗不太受欢迎,因为他责备加拉太人离开对基督起初的信心。人性不会有多大的转变,受别人责备时我们也会义愤填膺。但对给你意见的人,不要一概拒人千里,他们的话里或许有真理。当发现自己的态度或行为需要改变时,切记要谦卑地接受别人的意见,细心地思考,并一步一步地慢慢去改变。
保罗说:“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是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此处,“那些人”是指自认为宗教权威,精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假教师。他们利用信徒希望做得好的心理,赢得不少的追随者。但是,保罗指出他们的错误及自私的动机。假教师通常是道貌岸然也很具说服力,因此我们应当借着圣经来检验人的言论和行为。
保罗带领不少人归主,又扶助栽培他们,使他们在灵命方面不断长进至成熟。或许这是保罗成功地成为属灵父亲的原因之一;他对属灵儿女有着深切的关怀,并且把自己为信徒的灵命成长所受的痛苦比作生产之苦。我们也应该像保罗那样深切关怀自己的属灵儿女。当你带领一个人信主后,记住,要支持他,扶助他灵命不断地成长。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加拉太书4章剩下的内容。
加拉太书4:22记载:“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保罗以亚伯拉罕的生平为例,用他的两个儿子作比较,一个是夏甲生的,一个是撒拉生的;一个是使女的儿子,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的儿子。自主妇人代表恩典,使女代表摩西律法。保罗要指出她们之间的相对关系。那两个儿子是以实玛利和以撒。那使女是夏甲,而自主之妇人是撒拉。以实玛利的出生,是由于亚伯拉罕出于人意的干预,而以撒却是神应许要赐给亚伯拉罕的。
加拉太书4:23记载:“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根据亚伯拉罕时代的习俗,使女所生的孩子是奴仆,就算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他还是奴仆。
主母撒拉在年纪老迈时生出以撒,这本身就是神迹。亚伯拉罕太老不可能生出儿子的,保罗也说撒拉的子宫已经死了,她已经过了生儿育女的年龄;撒拉的子宫如同坟墓一样,但神却从死中带出生命来,应验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
加拉太书4:24记载:“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这都是比方”,是指保罗所引用的例证(即亚伯拉罕的一生)是个比方,保罗要从其中给我们教训。“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第一个约就是摩西在西奈山上从神那里所得到的律法之约。“乃是夏甲”,此处保罗把夏甲比作西奈山之约,是摩西律法的同义字。
加拉太书4:25记载:“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在保罗的比方里,夏甲是西奈山,与耶路撒冷同类,因为她与她的后代都是为奴的;也就是说耶路撒冷代表以色列国,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
加拉太书4:26记载:“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指新耶路撒冷,就是启示录21章提到的新天新地。旧耶路撒冷是在律法以下的城市,新耶路撒冷就是在恩典之下所有信徒的城市。从今以后的信徒都不再受律法束缚了。
因信称义之人的首都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这是所有信徒(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最终与神同在的乐土。
加拉太书4:27记载:“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从不能怀孕到生下以撒的撒拉,她的后裔比夏甲多。阿拉伯人是比以色列人少很多。在这个比方里,保罗说神在恩典下所救的人,比在摩西律法献祭制度下所救的人更多。
加拉太书4:28-31记载:“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犹太主义假教师主张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就得守律法。对此,保罗以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和夏甲的比喻,具体地对比说明律法和福音恩典的区别。律法在本质上,将人定罪并带来死亡;相反,福音则赐予人救恩和永生,并使人得真正的自由,是信心和恩典的结果。保罗预言信基督的基督徒,远比行律法的犹太信徒多。“不怀孕”、“不生养”、“未曾经过产难”意思相同,指直到九十岁未生孩子的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有丈夫的”指亚伯拉罕的妾,是生以实玛利的使女夏甲。因此“未曾经过产难”而生的,是直接指以撒,象征基督徒,反而“有丈夫的儿女”象征着律法以下的犹太人。
今天的信徒都是应许之子,是经历新生的,有来自神的应许,正如约翰福音3:16所说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现在,保罗要带我们进入加拉太书的第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比较个人的,这很重要,让我们了解保罗个人的经历。接着第二是因信称义的教义,保罗坚持我们的救恩必须建立在神的救赎之上,他所传的只有使人真正得救的福音。现在保罗要带领我们进入第三的内容,就是靠圣灵成圣。信徒因信称义,但要靠圣灵得以成圣;圣经告诉我们主耶稣基督要使我们成圣,也就是说,神在基督里看我们是完全的。不管你变得多好,你永远不能达到神有关圣洁的标准,你这辈子不可能做得与基督一样完美无瑕。在马太福音3:17神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神所指的就是这位基督。但教会、信徒的身体,是在基督里的。基督是身体的头,我们信徒是基督在世上的身体,我们是基督的代表。成圣的方式是靠着圣灵,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圣灵与情欲的对比。不管你是靠自己或靠别人的基督徒,神的方式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在这段经文中,我们也看到自由与捆绑的对比。任何法律制度都要受捆绑,但你必须小心遵守法律。有一个礼拜天早上,我开车到一个拐角,那里有个“停”的标志,那天一大早,我看了看,发现街上没人,于是就没有停下车,反而慢慢地往前开。突然有个交警出现了,他问:“你难道没看到那个‘停’的标志吗?”我回答说:“看到了,只是没有看到你。”他又问:“你知道那个标志的意思吗?”然后他就开始对我进行法律教育,他说:“‘停’就是停下车。”我当然知道,只是没有照作而已。真的,法律是个约束,如果你要开车,你就得守法,很多人开车不守法就闯祸了。“停”就是停下车。交通警察给我开了一张罚单。我不停地在辩解自己为什么没遵守交通规则。他很有耐心,也知道我的意思,他说:“我知道这么早没有人出来,但你就是该停车,对不对?”我向他保证以后一定会停车。从那时起,就算是礼拜天一大早,只要有个“停”的标志,我一定停车。这就是守法,这是大家都能明白的例子。
在加拉太书5章,保罗开宗明义地指出信徒在基督里有自由;本章前十五节的主题是“信徒若想靠律法称义,就是从恩典中坠落了。”保罗指出:加拉太信徒是因信得救的,但却因为受假师傅的误导,而落入靠律法而活的圈套中。
加拉太书5:1记载:“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保罗指出,信徒是靠信心得救而非靠律法,不仅如此,律法也不能成为信徒生活的准则,我们根本不是靠律法而活的。法律的原则不能成为基督徒生活的准则。保罗说,既然我们已经靠恩典得救,就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恩典供给我们圣灵的内在和充满,使我们能生活在比律法要求更高的层面上。当我们信靠基督为救主时,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分。我们要在基督里领受一切救恩并靠主所赐的力量成圣。你可别说信徒还需要别的福气。神的儿女只要信靠基督,就拥有了一切;保罗说我已经得到在基督耶稣里所有属灵的福分。让我们都相信耶稣所成就的救恩,并坚定信靠基督,不再寻求法律体系或死板的人为规则。我们在基督里有自由,神不要我们专注在律法制度之下,我们不必用十诫来作生活的准则。我不是说律法不重要或要鼓励人违背十诫,其实我们很多人都违背了许多诫命,例如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等等,地方当局是完全可以把我们逮捕的。基督徒当然不应该违背十诫,但我们应该有更高层次的生活,那就是在基督里的自由。我有在耶稣基督里的自由,那自由不是规条而是原则,换句话说就是我必须作讨神喜悦的事。我的言行是单单要讨神的喜悦,而不是取悦于人或任何机构,这就是信徒在主耶稣基督里的自由。正因为如此,保罗强调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加拉太书5:2记载:“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割礼是律法的标记,标记说明你是属于哪一个机构或聚会点。作为基督徒,我们也该有个标志,因为可以让人知道你我是基督徒。但保罗说,如果你把律法的标志,也就是割礼戴在身上,基督就与你无益了。请仔细注意保罗的话,如果你信基督,还要加上一点其他的东西,你就与救恩无分了。如果你行了割礼、有了律法的记号,或还要加上其他的功德才能得到救恩,那么,正如保罗所说的,“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当你不信基督是你惟一的救赎,还要加点什么,那基督跟你还有什么关系呢?有位神学家见证说:“我信基督,当我见到主的时候,祂问我:‘你为什么来这里?’我说:‘因为我信你是我的救主。’基督问我:‘这还不错,但你作了什么事呢?我知道你是神学院院长,受过洗了,是教会的会友,你的服事也很好。’我会回答说:‘是的,但我从不相信这些会让我得到救恩。主啊,我只信你。’”亲爱的听众朋友,听了这位神学家的见证后,请问你是这样信神的吗?当保罗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是很严厉的,他说:“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如果除了信靠基督外,你还添加别的东西的话,你就不是基督徒了。
加拉太书5:3记载:“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你不能从律法里把你喜欢的挑出来,把刑罚和许多细节删掉,你若不全都接受,就是全都不要。我很庆幸自己不在律法以下,我在基督里有自由。我必须承认要常常讨神喜悦并不容易,但神是我惟一要取悦的,我不要墨守律法。保罗教训加拉太信徒,说:“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加拉太书5:4记载:“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在加拉太书5:2-4中,保罗对割礼无益论点进行论证。当时律法主义者主张不管是否信耶稣,惟靠行割礼,才能得救称义。对此保罗明确地强调:第一,人不可能完全守律法。第二,行割礼意味着返回律法之下,重负罪的轭。第三,靠割礼得救者,只能从信心和恩典中分离而灭亡。第四,对于圣徒而言,割礼与救恩根本没有关系,也无益于敬虔生活。
如果你相信信徒因信基督得救,但仍活在律法之下,你就从恩典中坠落了。保罗在后面将继续讨论“从恩典中坠落”的主题,他在罗马书也谈到这个问题。在罗马书中,保罗指出人性败坏,没有公义、完全堕落,像烂掉的水果一样。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然后在罗马书的结尾,保罗教导我们,人必须顺服神。有些事是不能做的,免得与神隔绝了,信徒顺服神才有平安。神有两件大能的工作,放在堕落的人和服事神的人之间。这就是救恩和成圣。我们知道,救恩是靠着“因信称义”的恩典,这是最重要的。成圣是指在你得救之后,靠着主活出新的属灵生命。我认为最错谬的观点,就是相信服事是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于是开始忙个不停。初代教会比较关心生活态度,因为可以向世人作见证。今天世人看教会里的人忙得不可开交,却没有活出见证来。不要只想“作”得好,更要“活”出基督的样式。如果想要讨神喜悦,当然要作得好。我认为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中,成圣是最重要的主题。神怎能让一个得救的罪人变好呢?神给了信徒新生命。那么信徒要遵行律法吗?不必!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信徒要违背律法,而是要活在更高的层次里。惟有倚靠基督所赐的力量,人才能活出神所要求的样式来。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