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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研读与分享了利未记19:9-37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利未记19:9-37讲述有关圣洁和公正的禁令。这段经文所记载的律法,涉及保护穷人和外族,并提醒以色列民,这地是属神的,百姓只是管理者而已。这样的律法,彰显了神的慷慨和宽厚。以色列人既然是神的选民,就应当在言行举止上体现和反映神的性情与特质。摩押女子路得就是这种怜悯律法的受益人。神吩咐以色列民要眷顾穷人,不可割尽田地角落的庄稼,要留一些给客旅和穷人作食物。人最容易忽略或忘记比自己贫穷的人,但是神要求自己的子民心存慷慨。
在神的诫命和律法中,多次提到“不可”,不可这样或那样行,因此有人以为圣经是一卷专门讲述戒律规条的复杂的律法书。但所有律例归纳起来,其实很简单,正如马太福音22:37-40所记载的那样,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我们只要遵行主耶稣这简单的命令,也就遵守了神的其他律法。
遇到外国人,尤其是语言和生活习惯与我们不一样的人,你会怎样对待他们呢?是不耐烦、想赶他们走,还是想占他们的便宜呢?神说:“你对待外来人,应当象对待本地人一样,应当爱人如己。”实际上,我们在这个世界都是外来人,因为我们今生在地上只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要把握机会,把陌生人、外来人、外国人,全当作可以彰显神大爱的对象。
人其实很容易把长辈的意见当作耳边风,不加理会,也不愿意花时间去探望长者。但是神吩咐选民要敬重年纪比自己大的人,应当尊敬父母与长辈,他们的人生经验丰富,蛮有智慧,能使后辈避免犯错误。
有一本著作说,利未记20章是对以前的住民的罪作出警告。“以前住民的罪”,是指迦南人所犯的罪。看来似乎触犯十诫的任何一诫都是死刑。这一章经文在有关死刑的处罚条例中,没有列出所有的十诫,只举了几个例子。例如,这里没有列出杀人,但是在圣经其他的地方,我们知道杀人也是死罪。神是正直公义的,为满足和捍卫神公义的属性,神在律法中颁布死刑,旨在让选民清楚罪的可怕性和严重性;罪的工价乃是死,这是神公义的属性所决定的。
在圣经里,惩罚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改造罪犯。惩罚罪犯,是为了要让百姓在德行上受益。惩处罪犯是要遏止犯罪、降低犯罪率。今天有些人目无法纪,横行肆虐,像瘟疫一样泛滥。原因是,有些法官没有切实地审判,还有一大群不切实际的人盲目为罪犯求情。公平和公义必须藉由惩罚才能成就。神的威严、律法、圣洁遭到伤害,这样的犯行必须惩处。罗马书12:19教导我们,伸冤在神,神必报应。
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假如一个残暴的罪犯抢了你的孩子,握着他的脚根甩出去,把他的头砸在石头上,你说该怎么处置他呢?我说的是你亲生的孩子,不是别人家的孩子。又假如一个人强暴了一个女孩,还杀了她的男朋友。一群人在到处为这个罪犯求情。你说,那个女孩会怎样?她在精神病院发疯了。我告诉你,只要事不关己,讲些不切实际的道理是很容易的。当事情关系到自己的时候,想法就改变了。神说这些人都该受到处罚。
利未记20:1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
神现在是对摩西说话,不是直接对亚伦或百姓说。因为神给的是处罚条例,所以神亲自向律法的颁布者指示;换句话说,神借着摩西之口,向选民颁布律法。在罗马书13:4,保罗说,那些带有权柄治理我们的,不是空空的佩剑,而是要使用权柄。法官没有权利放任一个凶残成性、精神异常的罪犯,在社会上威胁你我家人的安全。有人会说电椅是残酷的老式手法,说得没错。远在旧约的时代,以色列人处死罪犯的方式是用石头打死,这画面也不美。从来没有人说这样的画面是美的,确实是恐怖的。但是别忘了,犯人的恶行也是很可怕的。
利未记20:2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拜摩洛是野蛮的、残暴的,是属鬼魔的。这些人把孩童当成祭品,献给火红灼烫的摩洛。根据历史学家的考据,献祭时,偶像的双臂伸出来,孩童被丢进一个熊熊烈火的洞里。多么残酷的恶魔行径啊!与主耶稣伸出双臂迎接孩童相比较,这种罪行是何等强烈的对照啊!在马太福音19:14,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当受的刑罚就是被石头打死。怎么会有人反对这样的处罚规定呢?献孩童的人被石头打死,还算是便宜他们了。如果我们的法官能严惩虐待孩童的父母,今天虐童的案件会大幅地降低。法官应当站出来,护卫这些没有自我防卫能力的孩子。
利未记20:3记载:“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
这是神最严厉的用字。“我也要向那人变脸”,这是不是不可饶恕的罪呢?我不知道,但是每一个字都在谴责。“把他从民中剪除”,这是干犯神的罪,这种罪行玷污了神的圣所,亵渎了神的圣名。在以西结书23:37-39,以色列人犯的正是这种罪行,这也是神审判他们的原因之一。要记住,在神权国家,拜偶像是叛国罪。
利未记20:4-5记载:“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若佯为不见,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
如果知道邻舍将儿女献给摩洛,却沉默不语,这人就成了共犯。一个心软又愚蠢的人,会让自己陷在罪中,从民中被剪除,剪除相当于死刑。
利未记20:6记载:“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这也是当时迦南人的习俗。这个邪恶的宗教绝对是出于撒但。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那些都不是真实的事情,而且也没有超自然的奇迹。老实说,在撒但的祭拜中,会有超自然的现象。主耶稣亲自警告我们,末世的时候,会有一位敌基督出现,牠也能行神迹,如果不是神掌权,这位敌基督甚至能瞒过神所拣选的人。撒但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神说,神要向这些膜拜邪恶宗教的人变脸。利未记20:27说:“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人必用石头把他们打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这节经文也是说到对撒但的迷信。被鬼附身是一个事实,而且这样的事情一直存在。在现代,有些异端和所谓的极端主义,是由被鬼附身的人推动。这些全都是撒但的工作。有些人很惊讶,那些膜拜撒但的人也有异能,因为撒但是有能力的!偏离了神和神的话语就会走错路,也导致今天许多异端兴起。
利未记20:7-8记载:“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以色列民本当圣洁,因为他们是属于神的,神是圣洁的。在这个标准上有任何的偏差都是严重的罪行。从事任何一项可憎之事,都是背离神、转向撒但。这是属灵的淫乱和背叛。今天的人似乎不明白这是何等严重的事。这个宇宙是属神的。神是真实的,神的法度绝对轻慢不得。
利未记20:9记载:“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
不可以轻看十诫的第五条诫命“孝敬父母”。利未记19:3指示以色列人要孝敬父母。在这里,咒骂父母的要治死罪。在罗马书1:31,保罗称这样的人是“无亲情的”。提摩太后书3:2-3告诉我们,末世的时候人要违背父母、没有亲情。所以无亲情的正是古时异端的特性,末日临到时也会显出这样的特性。这种人所得到的刑罚是非常严峻的。
必须一提的是,在这方面圣经里也有恩典。主耶稣在浪子的比喻里教导我们,当浪子回头时,父亲接纳他,这就是恩典。约翰一书1:9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利未记20:10-16记载:“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这一段经文提到的是骇人听闻、难以启齿的罪行。任何形式的淫乱都要治以死罪,性犯罪导致强大的王国灭亡。这对我们是一个警告!这是道德沦丧的责难。所多玛和蛾摩拉就是因为这些罪行被天火毁灭的。罗马书1:24-28记载:“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这些罪导致神任凭他们放纵。
尽管百姓在罪中如此放荡,尽管惩处是如此的严峻,救主已经准备好,赦免那些来到祂面前的人。主耶稣献上自己的生命,成为赎罪祭。如果你愿意来到主的面前,祂就赦免你的罪。
利未记20:17-21记载:“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乱伦,不论是与亲姊妹,或是异母同父、异父同母的姊妹,都要公开地受刑。神要求百姓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上都要圣洁,尤其是性关系方面。神禁止近亲之间发生性关系。神没有说他们不能生子,但是他们都不会有子嗣,或是他们的儿女会死在父母之前。
利未记20:22记载:“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
神将迦南人赶出迦南地,因为迦南人犯了这些罪。神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也这样做,必定会被赶出迦南地。神的律法不会因人而异。你知道以色列人后来背离神,结果被掳到巴比伦去了吗?列王纪下21:1-2说:“玛拿西登基的时候年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五年,他母亲名叫协西巴。玛拿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列王纪下21:6说:“并使他的儿子经火,又观兆,用法术,立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惹动他的怒气;”列王纪下21:9说:“他们却不听从。玛拿西引诱他们行恶,比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灭的列国更甚。”
利未记20:23-27记载:“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人必用石头把他们打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在这段经文中,神要求自己的选民要圣洁。神再次命令以色列百姓分别为圣。以色列百姓要与圣洁之神继续交通,好使自己也成为圣洁。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方法。摩西五经一直重复强调神对选民有关圣洁的要求。
迦南人从自己的土地被驱逐出去,并不是因为神对以色列百姓的偏爱,而是因为迦南人自己犯罪。这段经文是神对以色列民的警告,如果他们陷在罪中,神也会象驱逐迦南人那样驱逐以色列人。人不能享受神的祝福是因为自己陷在罪中,而且不肯悔改。
“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这句揭示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选民是神展开救赎的方法,是神为了展开救赎所拣选的民族。因此,选民本身并不是目的,通过选民拯救万民才是神最终的目的。旧约的选民是与神立约、有神所赐的约和律法的以色列民。随着耶稣救赎工作的完成,选民也扩大为教会所有信徒。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下次节目,我们将进入利未记21章的研读与分享,请大家提前预备并熟读经文。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