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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研读与分享了利未记26:7-46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利未记26:7-46继续讲述有关遵行诫命者的福祉,以及违背诫命者的刑罚条例。正如申命记28:1-68所记载的那样,利未记26章指出:神摆在以色列人面前的两条路,就是顺服与不顺服。神在旧约时代一再借着众先知,警告选民不可拜偶像。然而,人竟以木头、石头所刻的像,当作跪拜的对象,这样的自欺,实在愚昧,而且令人费解。今天,神也同样警告我们这些生活在新约恩典时期的信徒,因为我们喜欢把偶像放在神的前面。把任何事物都看得比神还重要,就是拜偶像的行为。我们生活中充满试探:金钱、外表、成就、美名、安全感,所有这些都是现代人的偶像。这类假神在你遇到困难时,一点也不能给你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你是否愿意抛弃虚无的偶像而归向神呢?
一个奴仆被释放得自由,试想一下,这是何等的喜乐与恩典!神拯救以色列百姓脱离埃及人的奴役,赐下自由与尊严。同样道理,今天,我们接受基督所付出的赎价,得以脱离罪的奴役并获得释放,再也不用为过往的罪愆而深感羞愧。因为神已经赦免了我们,不再记念我们的过犯,所以我们可以昂首挺胸,靠主过得胜的新生活。不过,既然以色列百姓有再回埃及拜偶像的心理倾向,我们也同样有回到从前罪恶生活方式的危险,所以我们应当时刻警醒,谨防这方面的试探。
这段经文提到,如果选民顺服神,全境就有太平;如果不顺服,就必大祸临头。神借着罪的后果引领以色列民悔改,并不是离弃他们。今天,罪的后果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灾祸临到的时候,我们或许并不知晓是出于何种原因。灾祸的出现,可能是因为我们不顺服神的后果,也可能是因为他人犯罪的后果,但也有可能是天然灾祸的后果。虽然我们不知道灾祸的原因,但我们应当时刻警醒,并常常省察己心,以确保自己与神有亲密的关系。神的灵光就好比强光,会显明我们的隐蔽之处,指出我们所应当要对付的事情。灾祸不一定出于人的罪,所以我们必须十分小心,不要将所遭遇的一切灾祸都归咎于他人,或者自己承担。错误估计灾祸的来源,有时也是撒但魔鬼借以攻击信徒的惯用伎俩和武器。
这段经文对选民带有警告性的预言,这些预言在南北两国被灭时应验了。以色列百姓冥顽不灵悖逆神,被仇敌打败,先后被掳到亚述和巴比伦去;全族被掳了长达七十年之久,用以补足选民没有按照律法规定遵守安息年的年数。
这段经文也显明神是不轻易发怒的神。以色列百姓虽然故意悖逆神,被分散在仇敌之中,神依然给选民悔改、归向神的机会。神的目的不是要消灭以色列民,而是要使选民成长。今天,生活在新约恩典的时代,我们信徒日常的体验是,有时遭遇极大的困难,除非能看出神的目的是要我们继续成长,否则我们很容易陷入沮丧的境地。在耶利米书29:11-12,耶利米先知清楚地说出我们所需要的盼望:“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你们要呼求我,祷告我,我就应允你们。”因此,借着神话语的启示,我们既然已经明白和懂得神对待子民的怜悯之道,就更应当在受苦的时候不放弃盼望,要靠主的恩典持守真道,忍耐到底,就必得救。
接下来,我们进入利未记27章的研读与分享。当你读这一章的时候,心里会稀奇,这一章感觉好像是利未记的附录。所有的解经家都注意到这一点,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实在不需要小题大作,这一章放在整卷书的结尾,一定有它的目的。有解经家认为,前面26章所记载的条例都是选民被动地、有义务必须遵守的,而这一章所记载的条例则是允许选民自愿选择遵守的。事实上,对于一卷有关神律法条例的书卷来说,这是一个既合宜、又美好的结尾。
类似的,约翰福音21章是紧接着20章的高峰,耶稣基督在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打发他们到各地去传福音。可是在约翰福音21章,主耶稣对西门彼得说:“你若爱我,牧养我的羊。”这是出于自愿,因为有爱。在起誓许愿这件事上,令人感动的是出于自愿。罪人需要对神的救赎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不过重要的是,人一旦许了愿,就要还愿。对一个感恩的人来说,神的恩典这么大,如果人真想为主作些什么,就该发自内心地还愿。许多经文都表达了这个意思。诗篇116:12说:“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罗马书12:1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这不是诫命,保罗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提多书2:11说:“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那么我们该怎么作?神有要求回报吗?没有。提多书2:12说:“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弥加书6:8,显然弥加在写书时心里可能就在想着利未记27章,他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每一个正常的基督徒都想为主做些事,希望向主许下承诺,但是却很难找到值得献上的承诺。有人曾说过:“我宣告我的生命是愁苦的,因为我的生命一无是处。”也有人这样说:“但愿我灵能像主一样的圣洁,像基督般的洁净,像天父那样的完全!这是神的话语中最甜美的诫命。我岂可违抗呢?有生之年,我岂能一日不守神的诫命?我的心甚是愁苦,因为我是罪人。”一个蒙恩的罪人能献什么给神呢?关于这个问题,利未记27章有答案。
人一旦许了愿,就该还愿。箴言20:25说:“人冒失说,这是圣物,许愿之后才查问,就是自陷网罗。”人许愿之前,要先想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传道书5:4-6说:“你向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他不喜悦愚昧人,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说是错许了。为何使神因你的声音发怒,败坏你手所做的呢?”这里有祈求应许的愿和祈求放弃的愿。还有拿细耳人的愿,在民数记6章有很详细的记载。
圣经中最有名的许愿要算耶弗他了,士师记11:30-31说:“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我们知道神不允许献人为祭。我相信原文可以翻译成“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先从我家门出来遇见我的,就必归你,否则,我必献上燔祭。”结果耶弗他一到家,最先出来迎接他的是他的女儿,耶弗他没有把女儿献祭,但他把女儿献给神。士师记11:39-40说得很清楚:“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也就是说耶弗他的女儿终身未嫁。对一个希伯来妇人来说,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耶弗他的女儿把自己完全献给了神。耶弗他将女儿献给神,不过不是像祭牲一样杀了她。耶弗他冒失地许愿,但是他至少还愿了。如果不能还愿,按利未记5:4-6的规定,要献上赎罪祭和赎愆祭。
我相信神要我们对所许的愿负责。今天很多基督徒都不向神还愿。如果你根本就不想还愿,或者你不看重和神的关系,你最好三思而后行。请记住,神从来没有要求我们许愿,那是自愿的。但是如果你向神许愿,一定要还愿。申命记23:21-23说:“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利未记27:1-2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还特许的愿,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还特许的愿”就是挑出这个人有价值、珍贵的东西还愿。在撒母耳记下24:24,大卫不愿意用白白得来的献给耶和华,他说:“不然。我必要按着价值向你买;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如果你在教会,打算将白白得来的东西献给神,求神怜悯你!今天我们并不受限于十分之一奉献的规矩。以色列是按这个规矩行,我们不是。神不强迫我们献上十分之一,我们是自愿奉献的。曾经有人向一个成功的商人请教成功的秘诀。商人回答说:“神给我多少,我就给出去多少;我给得越多,神给我的也越多。其实商人的观点是片面的,神并非只应许我们金钱或者物质方面的祝福,神还给予我们各种各样的祝福。不过有些在钱财上短缺的人,可能与他对待神的态度有关。比如,股市崩盘的时候,有人拿了一些股票给牧师,说:“股价已经跌了那么多,不如送给教会好了。”求神怜悯这种奉献的人,我们应当奉献有价值、我们所珍爱的东西。
利未记27:3-4记载:“你估定的,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舍客勒”是测量重量的货币单位,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只在圣所通用的舍客勒;第二种,一般人通用的舍客勒;第三种,宫廷使用的舍客勒。每一种舍客勒单位都不一样,宫廷使用的舍客勒比一般人使用的大两倍。所以,在希伯来社会进行买卖时,首先应商量决定使用哪一种测量方法的货币单位。
如果一个人许愿要给神,他不一定要在会幕服事,会幕的服事是专属利未人的。可以估算银两当作赎价,使他免于这样的事奉。这就是人还愿的赎价。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赎价比较高,因为他们能做的事比较多。估算的标准大概是按他们的劳动力,壮年的男子可以提供最多的服事。“估定价银”是按当时百姓之间的市价。妇人的赎价比较低,不过重点在于女性也可以献给神。我想从耶弗他女儿的例子可以明白,耶弗他的女儿不是像祭牲一样献给神,而是终身不嫁,为她父亲还愿。在撒母耳记上1:27-28,哈拿说:“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耶和华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了。所以,我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哈拿把小撒母耳带到圣殿,将孩子献给神,作为她还愿的感恩祭。她还愿了。你是否曾经将自己献给神?你有没有将你的孩子、你的孙子献给神呢?你有拿出你的财产献给神吗?神没有要我们这么做,但你可以这么做。一旦你许了愿,你就应当还愿。
利未记27:5-8记载:“若是从五岁到二十岁,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若是从六十岁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
这段经文讲述的是许愿的对象是人的情况。如果许愿把人献给神,那么还愿的时候就当换算成钱代替人献上,根据所要献上之人的年龄、性别,估算的价银数目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异完全取决于人的劳动力而定。
“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意思是,如果许愿的人因贫穷不能担当所定的赎价,照神的怜悯,“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赎价,由祭司作出适当的判断。这显明神的奉献并不在于金额的多少,乃在于奉献之人内心的诚实以及对神的虔诚。
估定的银价是按年纪,不是凭社会地位、财富、声望。估定的价值在于人的劳动力。你注意到没有?神是多么眷顾穷人,让他们在这个甘心奉献的事奉上也有份。祭司要按个人的能力,估定一个合理公平的赎价。在天父眼中,一个寡妇的小钱比富人的大笔奉献更宝贵。在以人还愿的事上,还有一个特点。通常我们付钱,是给服务我们的人;但在许愿的条例上,我们付钱,是为了服事神。服事神是神的恩典。
利未记27:9-10记载:“所许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凡这一类献给耶和华的,都要成为圣。人不可改换,也不可更换,或是好的换坏的,或是坏的换好的。若以牲畜更换牲畜,所许的与所换的都要成为圣。”
曾经有一位信徒带牧师到自己家的牛栏,给牧师看一只小牛犊。这位信徒告诉牧师,他把这只牛犊献给神了。老实说,那只牛犊状况不好,好像快要死的样子。后来,这只牛犊居然赢得大奖!然后这位信徒对牧师说:“你看,这只牛犊状况真好,我还是留下来好了。我另外再找一只牲畜献给神。”这位信徒卖了另外一只牲畜后,把钱奉献给教会,心里还十分心安理得。
神说“不可以改换,也不可更换”。如果你对神许愿了,就要切切实实地履行诺言。记得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所犯的罪吗?他们承诺要将卖了田产的银钱,全数献给神,但是他们没有切实做到。其实他们不需要把全部的钱奉献给神。彼得告诉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在他们许愿之前,银价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有权决定要奉献多少。这是甘心乐意的奉献。但是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既然许愿要全数献上,就不该犯欺哄圣灵的罪,藏了一些留下来。这些事到今天还在发生。神要我们对自己所许的愿负责。如果你许了愿,还没还愿,这笔帐还在。要记得,你是在和神打交道,神是欺哄不得的。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