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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太12:1-8来看这问题:
1. 极端的教条不以人的福份为标准:益人。(太11:28-12:2)
犹太人认为,割礼是成为神子民的标志;与此同样重要的就是守安息日。安息日、割礼和饮食的规条,是三样最重要的犹太人教条。在神创造的第七日,他就安息,所以神的子民也要遵守此安息日。这是十条诫命中的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
根据当时犹太人的遗传,有39项工作不可在安息日做,其中一项就是掐麦穗!犹太人曾经宁可死,也要遵守安息日。在《次经》的《马喀比传(上卷)》2:32-38,罗马人逼害他们时,战争与在安息日,结果犹太人不反抗也不作战,那一次死亡的男女、儿童和牲畜,约有一千!
太12:1-2的上文正是讲到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得安息的“福分”是在耶稣基督里,而不是礼拜六(太11:28-29)。
2. 极端的教条不以圣经的意思为标准:荣神。(12:3-5)
主耶稣将旧约圣经的例子指出,以撒上21:1-6,先讲明“不可吃”的,但在人饿的时候,也可以吃。这是至圣的饼。利24:9。
在我们的听众,会问:大卫犯了罪了,得不得救?圣饼虽然重要,但救人的肚腹更重要。R. T. France认为这牵涉到“权柄”问题,大卫的权柄比祭司更大!他也推测,这日也可能是安息日。但我们不能肯定,马太没有明说。
安息日也有人工作和活动(太12:5)。特别留意,这里的典故是同样事件的马可和路加没有记载的。祭司在会幕的圣所遇到安息日,也照常换新的陈设饼和献上燔祭(利24:5-8:陈设饼,民28:9-10:献祭),但他们并没有犯罪。表示安息日并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