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篇章中,我们已经了解了圣经是由不同文学体裁的书卷所组成,这其中包括了叙事文、论说文、诗歌、箴言、比喻、启示文学等。因此,我们在解释一卷书,或者一段经文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它属于什么文学体裁,若是不然,可能会误解经文的内容。
例如我们所阐述的第一个解经原则:按字面解经。我们在使用这一原则时,首先需要了解,哪些文学体裁的经文适用此原则?或者说哪些文学体裁是不适用这一原则来解释的?
首先,诗歌是不适用此原则的。因为诗歌的作者想要表达的,常常不是字面的意思,而是要传递意象,触发情感。
例如,我们都非常熟悉的诗19:1“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我们若是纯粹按字面解释这节经文,就会变成:诸天和穹苍都是有位格的存在,它们会说话,会传扬。但实际上,这里乃是运用拟人的修辞方法,表达了我们可以从神所创造的宇宙看到神的荣耀和作为。以至于,诗人惊叹于宇宙的浩瀚与伟大的同时,更加惊叹于其背后的创造主之伟大!
再者,启示文学也不须按字面的意思去解释的文学体裁,因为启示文学中充满了许多象征性的数字、符号以及象喻,并借此表达一些让我们常常感到沮丧的意义难明的内容。若是我们按照字面的意义去解释启示文学(例如启示录)的经文,势必会产生极多的困难。
此外,在解释箴言的时候也需要留意,谨慎地使用按字面解经的方法。例如,我们当如何领受箴21:14中的“暗中送的礼物挽回怒气,怀中搋的贿赂止息暴怒”?它是否表明信徒可以行贿呢?当然不是如此!在解释箴言之前,我们需要明白箴言的特点,箴言乃是搜集了一些简洁、实用和“普遍法则”的智慧,透过经文把真理应用在日常生活中。箴言乃是作者对生活的写实观察,又以令人容易记忆的体裁写出来,所以不一定是表示道德的判断。此节(箴21:14)经文是在暗示,行贿有时候是有效的,但这只是作者的观察,并不是要我们仿效,因为箴17:23中又说:恶人暗中受贿赂,为要颠倒判断,这又带出了另一个重点。
因此,我们在解释某一节箴言的时候,一定不要忽略了整卷书的教导。若是认为箴言的体裁特点乃是由许多独立的、与上下文并无紧密联系的短句组成,就不考虑其整体的原则,而将某一节经文孤立地诠释,是十分危险的做法。就如同,我们不能单靠箴21:14的经文,便断定贿赂是智慧的行为,且是信徒可以仿效的,却忽视箴言其它部分关于贿赂的教导。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解释箴言时,必须要明白“应许”和“普遍法则”的分别。“应许”乃是指有神坚固的保证,是一定会实现的。但是“普遍法则”则是作者在描述一种普遍存在的原则。例如箴22:6中“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这节经文显然并非是“应许”,而只是一个“普遍法则”。
若你想要实际的操练,请作以下的小练习:
1. 诗137:9“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请分辨这节经文属于什么体裁,它运用了什么修辞技巧?另外,请思考:作者是否有虐待婴儿的嫌疑?
2. 箴6:6“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请分辨这节经文是属于“应许”还是“普遍法则”?它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