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与你分享有关可否起誓,也就是可否发誓的话题。弟兄姊妹在与人相处过程中,有没有发誓的冲动或行为呢?如果向深处想,你为什么发誓呢?圣经中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教导,有的甚至看似让人感到矛盾。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圣经中有关起誓,也就是发誓看似矛盾的教导呢?一方面圣经明确反对起誓,比如马太福音5:34,耶稣说告诫我们:“什么誓都不可起。”雅各书5:12:“无论何誓都不可起。”
另一方面,圣经记载了很多有关起誓的例子,典型的有创世记24章:亚伯拉罕要求他的老仆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并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申命记6:13,耶和华神命令以色列的百姓:“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事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也就是说,在神的眼中,指着祂的名起誓,和敬畏与事奉祂一样,都是神的百姓必须遵行的。新约希伯来书3:11、18以及7:20、22就记载了基督为大祭司,也是神起誓所立。另外有一些誓言是符合上帝旨意的,甚至是被上帝要求的。例如出埃及记22:11,旧约律法在处理某些争端时,以起誓作为个人诚信的见证。此外,还有以撒、约瑟、大卫也常常起誓。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矛盾?
首先,起誓是在不同文化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人若希望别人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起誓也就是发誓是一种方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起誓有一种根植于人类心灵中的约束力:在人类社会早期,各个文明中的人都已明白:人心中充满各种诡诈虚谎,单凭人自己的信誉或道德,无法让他人信服,只有寻求超自然权柄的介入,才能够为自己言行的真实性做出保证,从而达到取信于他人的目的。
再者,为什么在旧约可以做的事情,到了新约,告诫我们的却是“不可起誓”呢?要解释这个问题,必须结合当时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在漫长的以色列人历史中,由于他们的悖逆,使起誓这原本十分庄严神圣的事情,变得越来越仪式化。在起誓的事情上,越来越诡诈、破坏誓言的本意。到了耶稣时代,以色列人知道指着神的名起誓,会遭受神的惩罚,所以就开始指着天、地、耶路撒冷或自己的脑袋来发誓,以至誓言更加失去了约束力,成为欺骗的手段,这种作法在当时的犹太社会很普遍。鉴于这种情况,耶稣教导跟随祂的人,什么誓都不可起。
我们应该承认,圣经记载了很多起誓的例子,除了我们在节目开头所列举起誓的例子外,相信你还可以找到更多圣经中起誓的例子。因此,起誓的本身不是罪,如果不守承诺的誓言或做出虚假的誓言,就是罪。
圣经命令“不可起誓”让我们看到:耶稣教导的重点,不是“什么誓都不可起”,而是叫我们这些属神的儿女作诚实的人、说诚实话,正如耶稣教导的:“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基督徒应说实话,如果能够谨守承诺,言出必行,一般情况下,就无须借助誓言让人信服。倘若我们再多说话,却不愿意信守承诺,心存邪恶和欺诈,就容易被撒但所利用,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因魔鬼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但在特殊情况下,基督徒是可以起誓。比如法庭上的宣誓,这是一种法律手续,不是宗教仪式,并没有违背圣经“说诚实话”的精意。但不可宣誓去行圣经所禁止的事,或自己能力做不到的事。
让人信任我们的最好方法,不是向人起誓,而是能诚实面对人们。当我们愿意说实话,建立诚实的形象,别人就会相信我们的话语。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算起了誓,也照样做不到;靠主才能做到的事情,不起誓,主也会为我们成全。假的东西,起了誓也不能改变假的本质;真的东西,起了誓也不能增加其真的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说,就让我们遵行新约的教导,不要起誓,免得我们落在审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