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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基督徒,我的生命有没有意义呢?”我想,这是很多听众朋友心中的疑问,所以今天我们特地讨论这个问题。

从基督信仰的角度看,世界是神充满智慧的设计,历史是一个不断向前的进程,而人呢,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既然如此,一个人对生活意义的体悟,就不是单单由他的智商、文化水平、意识形态等等决定的了。这个人的本身素质,也直接影响他对生活意义的看法。

所以,无论一个人对生活抱持一种怎样的态度,他的生活也不可能对他完全没有意义。而我们也发现,追寻生命的意义,似乎是人的一种本能。

对。我们从来没发现小猫、小狗、黄牛等动物要寻求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却不同。古往今来,人们都发出同一个问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相信你和我都这样问过。曾经有一位精神科医生指出,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其实是人之所以称为人,最基本的动机力量。

生活的意义,其实是可以透过不同的层面去体悟和实现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够像哲学家一样,用语言、文字去立论、解说这些意义。不如,我们现在就尝试举些例子,来说说不同的生命意义。

好。譬如透过参与一些创作性的活动和工作,达成一些使命、目标等等,这些都可以叫人觉悟到,自己在生活中、在社会里扮演积极的角色,体现出生命创造性的意义。

另一方面,当一个人经历到人世间的真、善、美,或者人际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等等,甚至是静观大自然生息变化的时候,他也可以在一个经验的层次中,感悟到“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事啊。”这也是生命一种具体而难以言明的“意义”。

不单如此,就是在人经历到天灾横祸、或者人性的丑恶,面对一片黑暗的时候,人也能够活出生命的意义。曾有一位作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被关进集中营。他指出,在那种像地狱的恶劣环境里,一个人仍然可以抱着不屈的态度,坚持本身的信念,肯定生命。这位作家就亲眼看过,人在恶劣环境中所发出的灿烂光辉。

因此,一个人不作基督徒,在某个程度上仍然能够“照样做好人,生活得有意义”。这时候,你也许就会问:“那我何必要作基督徒呢?”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刚才就说过了,人对生命的意义,有着一种难以言明却又无法逃避的感悟和追求,也正是这种不由自主、内心渴望的追求,使得人对生命生出一种荒谬感和虚无感。为什么会有荒谬感和虚无感呢?这是因为人的生命跟其原来的根源脱离了关系,就好像婴孩离开了母亲,这种感觉是很难受的。

所以,人就会用尽一切的办法,要寻找那失去的心中的“乐园”,以弥补生命意义的亏损。正如一位著名的神学家奥古斯丁说过:“神啊,你为自己造了我们,没有你,我们漂泊无依──直到我们在你里面找到安息。”这是很深刻的体会。

从这个角度来看,基督徒的确有条件,比其他的人生活得更有意义。因为在一切人类所共有的价值意义之上,借着神向人类的自我启示和福音的传讲,基督徒重新找到自己在这个浩瀚宇宙中的位置。

那就是──基督徒承认自己的有限、渺小,同时又在神的爱当中,得以肯定自己的价值和身分。我们知道自己的存在不是偶然的。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知道神爱我,认识我;神在我身上有美好的计划,也愿意我知道祂的心意,并且帮助我去遵行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