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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1:1-3(和修版)

1:1 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
1:2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1:3 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这三节经文是整卷启示录的标题和引子。

标题的一开头就是个名词:“耶稣基督的启示”(1a),这就给全书定了一个题目。“启示”这字(Apocalypse)与成书的背景中的天启文学(Apocalyptic literature)是有点关系的,因为启示录在写法上有这种所谓天启文学的一些特征,不过这里的“启示”一字是用作行动的名词,所说的是:耶稣基督要把末世的救恩和审判启示出来,这就是启示录的内容要旨。

从这个题目往下读下去,是有关“耶稣基督的启示”的几方面说明:

这启示从何而来?是“神赐给他”的。(1b)

启示的内容是什么?是“必须快要发生的事”。(1c)

启示的目的和对象?“指示他的众仆人。”(1d)

启示的传达方式?“他差遣使者指明给他的仆人约翰。约翰就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见证出来。”(1e-2节)

这最后一项正好引介出启示录的内容,因为读者将会在书中看到有使者(即天使)指引着约翰去观看异象,而异象所绘述的正是末世必要快成的事。

如果问:这标题于我有什么关系?那就得注意,启示录是为“指示他的众仆人”而写的,而“众仆人”就包括了我!我们往往以为神的仆人一定是先知、牧师、传道人,又或者那些肩负教会要职的才算是神的仆人,但是按着启示录的用法,“仆人”一字是指所有跟从主的门徒:凡是相信耶稣、称他为主的,都是神的仆人(参1:1,2:20,7:3,19:2、5,22:3、6)。这就提醒我们,凡是作基督徒的,都要以仆人的心态去服侍主。从新约的字义去理解,“仆人”意味着一个从属的位分,就如当时的奴隶,一生属于一位主,顺服他,听命于他,为他工作。所以,我得问自己:我是否这样谦卑、忠贞不二的去敬拜、事奉主耶稣呢?

这样理解的话,第3节于我就很有意思了,因为这一节说出神对他的仆人的要求和应许。读启示录的人往往被书中那些奇特的异象所难倒:不是排斥,就是过分热衷寻求为异象“解码”。然而,第3节指出,书上的“预言”才是最要紧的。预言固然谈及未来,但其作用却是向人发出劝勉、教导、警惕,而启示录的写作目的正是要劝勉、教导、警惕。对启示录感到好奇的人很多,但唯有那些在预言中听见神的道而遵守的人,才会在终末的日子得着所应许的福。

思想:

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很少机会去体会如何作仆人,而一般人也只会梦想做“打工皇帝”,不会乐意当仆人。那我呢?我有没有被卷进在这世俗的潮流中,作了工作的奴仆、金钱的奴仆、或情欲的奴仆呢?又或者,我是逆流而行,以服侍主的心态去作工呢?

我是否意识到自己是神的仆人,把生命的主权交给他?是否明白神的道去听命于他?我有没有在职场上或教会中为神工作?是否以仆人的心态去事奉神?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