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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12下(和修版)

1:12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首次提到上帝的儿女(τέκνα θεοῦ)这个词汇。事实上,“上帝的儿女”是一个何等奇妙的身分。

这句话接着上一句“凡接受他的”──凡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被赋予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所谓“权柄”(ἐξουσίαν),乃是从上帝而来的权利。这权利不是出于人自己,而是完完全全出于上帝自己。基督徒不是自然而然的“上帝儿女”。基督徒是因着这被赋予的权柄,成为上帝的儿女。根据保罗的说法,这“上帝儿女”的身分乃是在基督里被领养的关系(罗8:15-16)。这是一种“儿子的名份”。

回到约翰福音的经文,整句话的意思是:凡接受耶稣基督的,他/她就被赐下这份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就是说,他/她是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因此,基督徒是上帝的儿女──这是一种信心的关系。基督徒不是“亲生的”。这个上帝儿女的身分,乃是一份信心的关系。因此,上帝儿女的身分不是一个稳定静态的关系──不是必然的、永远拥有的、被拿捏的。这儿女的身分需要基于信心。

我们被赋予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本来不是,一点也不是,也不配。“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我们是被动的。我们接受这恩典。我们相信这份恩典。因此,信心,正是我们作为基督徒、作为上帝儿女的必然要素。没错,信心是不实在的。我们的基督徒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基督徒”、“上帝的女儿”的名份,本来就是不实在的。它因信心而生,因信心而存,因着信心继续走下去。

思想:

你发现近日自己的人生很不稳定吗?彷佛好像拥有上帝,却不能捉紧吗?这正是信心的人生。不是你作为基督徒以后才学习信心,而是从一开始,你的基督徒生命就因着信心而生。信心是一切。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