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2:2-13(和修版)
2:2 要跟你们的母亲理论,理论,─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脸上的淫相和胸间的淫态,
2:3 免得我剥光她,使她赤身,如刚出生的时候一样,使她如旷野,如干旱之地,干渴而死。
2:4 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生的儿女。
2:5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怀他们的做了可羞耻的事;因为她说:“我要跟随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们给的。”
2:6 因此,看哪,我要用荆棘堵塞她的道,筑墙挡住她,使她找不着路;
2:7 以致她追随所爱的人,却追不上,寻找他们,却寻不着,就说:“我要回到前夫那里去,因我那时比现在还好。”
2:8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新酒和新的油,又加添她的金银;他们却用来供奉巴力。
2:9 因此,我要在收割的日子收回我的五谷,在当令的季节收回我的新酒,我要夺回她用以遮体的羊毛和麻。
2:10 如今我必在她所爱的人眼前显露她的羞耻,无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
2:11 我必使她的宴乐、节期、初一、安息日,她一切的盛会都止息。
2:12 我要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就是她所说“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我要使它们变为荒林,为野地的走兽所吞吃。
2:13 我要惩罚她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那时她佩戴耳环和珠宝,跟随她所爱的,却忘记我。这是耶和华说的。
先知何西阿在前面(1:10-2:1)指出公义的神是慈爱的。然而,这位慈爱的神亦会施行公义的审判(2:2-13)。神的审判也连累到犯罪的以色列儿女。“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生的儿女”(4节)。“从淫乱生的儿女”(4节下)可有三个含意:一、何西阿不是他们的父亲;二、儿女自己也涉足淫乱;三、儿女被母亲的淫乱沾污。第三个意思较为乎合上下文理,即母亲的行为(5节)也牵连到儿女身上。俗语有云:“没有人是孤岛,每人都是大陆岛的一小片,彼此相连,互为影响。”亚干犯罪,连累以色列人(参书7章),同样,歌蔑不羁,也牵连她的儿女。
先知用城门口之法庭诉讼形式指出以色列忘恩负义、认贼作父的悲哀。在此诉讼里,被告的妻子,代表以色列。提出诉讼的是丈夫,代表耶和华神。控告者并没有向被告直接说话,而是向法庭说被告的不是,请求孩子们,就是那些仍然忠于耶和华的以色列民,控告他们的母亲,即那些背道的以色列民(参2:2上)。指控的内容简单清晰,即“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2下)。原告的用意并非要离婚、断绝夫妻关系,而是要求他的妻子远离淫乱、不再作妓女,好让他们两人最终可以复合。丈夫是期望婚姻可以得到挽回,夫妻的关系得到像当年求爱的日子(参2:14-15)。神一直都期待子民归回到祂的怀抱中。
究竟以色列的问题在那里,犯了什么罪呢?先知指出他们犯了双重的错误。首先,他们将一切丰收的赐福,即生活上的一切所需,如大麦小麦作成的饼、灌溉或饮用的水、保暖或作衣服的羊毛和麻,及宗教礼仪用的橄榄油等(参5节)归功于迦南宗教繁殖的神明巴力,而非救他们脱离埃及奴役的耶和华神。他们不知道(8节)及忘记(13节)一切的好处是出自爱他们的耶和华神。简言之,他们是忘恩负义、认贼作父。其次,他们的罪行是贪婪自私、逞强霸占的受惠者;他们连妓女都不如,因为妓女是等待恩客上门,而他们却是主动追逐所爱的人。他们贪婪地、热情地及兴奋地渴望追随敬拜巴力。
先知用了四次“我的”,即我的五谷、我的新酒、我的羊毛和我的麻(5节)来强调以色列民一切的好处都是从耶和华神那里来的。以色列民如此善忘,竟将一切的恩惠归功于他们所拜的偶像。简言之,以色列是不知恩、不记恩,更是忘恩的子民,神又怎能坐视不理呢?因此,祂必夺回子民的一切福气和让他们在所爱的人面前蒙羞(参9-12节)。最后,就是打回原形,回归一无所有的悲惨景况。
思想:
雅各书的作者提醒我们“各样美善的恩泽和各样完美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求主怜悯我们切记作一个知恩、记恩及报恩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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