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后1:11-14(和修版)
1:11 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作使徒,作教师。
1:12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
1:13 你从我听到那健全的言论,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作为规范。
1:14 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守住所交托给你那美好的事。
12节和14节表面上十分相似,在和修版中12节保罗“深信他(即上帝)能保全他所交托我的”,而14节提摩太需要“守住所交托给你那美好的事”。原文两节“所交托的”都是同一个名词,指托付的事物。14节比较容易解释,保罗鼓励提摩太守住那“美好的托付”。是谁托付提摩太的呢?应该是上帝。托付的是什么呢?应该是上一句13节要求提摩太同样守住的“健全的言论”,即福音真道。
12节就比较富争议了。原文只是说保罗深信上帝能保全“我的托付”,直到那日。和修版认为托付的事物与14节相同,是福音真道,而这个是上帝托付保罗的,所以译作“他所交托我的”。不过大部分圣经学者认为,既然说“上帝能保全”,那么比较自然的诠释是,保罗托付了事物在上帝那里,所以译作“我所交托祂的”(新译本)。保罗殉道之前托付了什么给上帝,要祂保全,直到那日,就是基督再来审判死人活人的那一日呢?经文没有明言,最大可能是他自己的性命,亦可能是他一生的事奉,又或者他福音的果子。
11节的“传道”,是指一个传令员,意思是到处传扬福音的使者。11节列举三个身分,在位分上最尊贵的,是使徒。但保罗却以传道排头位,就是要突显他面对牢狱和死刑都是因为福音的缘故;因为他是“为福音”努力不懈,以各种身分不停传扬,又不愿意妥协,所以才有这种苦难。亦正正因为他不是因为自己的罪行,而是为了福音受苦,所以完全不觉得有羞耻感。福音是神的大能啊!
思想:
“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是很多信徒琅琅上口十分浪漫的金句,在各种苦难中激励了不少人。但你是否真正“知道”所信的是谁呢?你是否“知道”所信的基督舍命为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祂不愿一人沉沦,愿意万人得救?你又是否“知道”基督呼召你作福音的使者,在一切患难中,仍然为福音奋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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