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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3:20-24(和修版)

3:20 那人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3:21 耶和华神用兽皮做衣服给亚当和他的妻子穿。
3:22 耶和华神说:“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间的一个,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又伸手摘生命树所出的来吃,就永远活着。”
3:23 耶和华神就驱逐他出伊甸园,使他耕种土地,他原是从土地里被取出来的。
3:24 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就在伊甸园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发出火焰转动的剑,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创3章记载了上帝对罪的审判和宣告,我们今天所读的经文,创3:20-24,就记述了始祖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经过。

创3:20-21,20节是女人第一次被称为“夏娃”(“女人”──创1:27;“帮手”──创2:18),亚当给妻子起名为“夏娃”,因她是“众生之母”,就是生命的给予者的意思,那时夏娃仍未生育儿女,所以亚当这行动是对上帝应许预备救主的信心回应。

因着亚当为妻子起名所表达的信心,创造主在21节就以“兽皮做衣服给亚当和他的妻子穿”来解决他们赤身露体的问题,因为人犯罪之后就需要衣服的遮盖。罪对人第一个作用就是打开了人的心眼,叫亚当和夏娃看见自己是赤身露体的。他们的回应就是用无花果叶为自己制造衣服,希望能遮盖自己的羞耻,但人所造的却不足以解决人的问题(弗2:8-9)。

从人类始祖开始,人就尝试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罪所带来的羞耻及恐惧,例如人会用善行或宗教礼仪来遮盖自己的罪和羞耻,但这些也像无花果叶造的衣服一样,在上帝的眼中是不足够也无用的(罗2:28-29),因为这些只能改变人的外表及行为,却不能改变人的心。

最后上帝杀了一只动物,并用它的皮来造衣服,为人预备了所需的遮盖(21节)。为了亚当和夏娃能得着遮盖,一只动物必须死,才能解决人犯罪所带来的问题。杀死了一只动物来解决人犯罪的行动,预表基督代罪受死和代赎“称义”的真理。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不是因自己的罪,乃是为世人的罪,叫一切相信祂的,罪得赦免。正如来9:22说:“按着律法,几乎每样东西都是用血洁净的;没有流血,就没有赦罪。”,所以只有基督的救恩才能拯救人,解决人罪的问题。

今天世上有两种不同的信仰,第一种是人自己创立的信仰,就像人穿上无花果叶所造的衣裳来见上帝一样,结果就是不蒙悦纳。第二种就是上帝所预备的代赎羔羊耶稣基督,罪人唯有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所赐的救恩,人的罪才得赦免,得以进入天家。

创3:22-24记述了人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是罪令人类被逐出伊甸园和远离生命之源。离开伊甸园表示什么?就是一个没有上帝同在的人生!罪令我们与上帝分离、隔绝,上帝是圣洁无罪的,因此有罪的人必须远离祂。当始祖活在无罪的伊甸园中,他们可以亲近上帝,并从生命之源得着永恒的生命;但当他们被赶出伊甸园之后,男人要劳苦终日才能得食,女人也要经历生产之苦,最后他们都要面对死亡,归回尘土。

创3:22提到的“生命树”,正如其名,人若“伸手摘生命树所出的来吃,就永远活着。”,但对已被罪所污染的始祖来说,这并非祝福,乃是咒诅。因始祖已经吃了“分辨善恶”果子,他们的生命已经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因此“永远活着”就是永远活在罪所管辖的生命之中,在罪所管辖的处境下生活,人过的是生不如死、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必需经过实在的“死亡”与复活才能从罪中得着释放。

思想:

当人遇到问题,我们通常会想尽办法去“遮掩”和逃避,但上帝的解决方法才是有效,一劳永逸地把问题处理妥当。你愿意顺服上帝的方法,就是圣经的教导去面对自己的过犯和亏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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