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腓立比书3:7-11(和修本)
3:7 只是我先前以为对我是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的缘故而当作是有损的。
3:8 不但如此,我已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
3: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而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基于信,从神而来的义,
3:10 使我认识基督,知道他复活的大能,并且知道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11 或许我也得以从死人中复活。
信息
昨天的内容分享了到保罗回顾过去,提出他本身是最有资格说可以“靠肉体”的人,但他因为认识基督,知道惟有因信才可以称义。今天我们从“现在”的向度,分享保罗怎样回应“犬类”那些“信耶稣也一定要守某些犹太律法”的谬论。
当时保罗已经在基督里,因此他在3:9表示,自己并不是靠严守律法而称义,而是基于信心,知道这是来自上帝的义。这比起来自人努力守律法而称义,自然“实在”很多;而且,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达到上帝的标准。3:10说,这种从神而来的义,使保罗真正认识基督──祂就是靠神的能力从死里复活,而信耶稣的人同样也可以与基督同死,并且拥有在基督里的重生──是复活的新生命,也并且可以在日后审判后复活,享有永恒的生命。
因此,保罗在3:7-8说,那些他曾经引以为傲的纯正犹太人身分、曾经因为坚守律法而获得的赞赏和名声,已经都不再重要了。这些以前他以为“有益”的(包括必须表面严守律法),在他看来,已经成为损害教会和福音工作的事情。因此,他决意把它们视为粪土,惟独基督才是最重要的至宝,为祂,保罗可以“丢弃万事”。
思考与实践
1. 人为何不需要、也不能靠行为得救呢?
2. 我今天以什么为至宝呢?家人?工作?学历、知识?金钱?我的教会?重视这些,原则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把它们看得比基督更重要,便有问题了。
金句:腓立比书3:7-11(和修本)
“不但如此,我已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