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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加拉太书3:7-12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加拉太书3:7-12继续讲述保罗向加拉太信徒讲述有关“得救乃靠信心而并非靠守律法”的真理。

犹太基督徒认为,外邦人必须先成为犹太人才能成为基督徒。为了揭露这个错误论点,保罗指出:真正亚伯拉罕的子孙是那些有信心的,而不是靠守律法称义的人;亚伯拉罕本人就是因信称义的。每一个时代的信徒,不管是什么国籍,都分享了亚伯拉罕的福分。这对我们是一个安慰的应许、一份伟大的产业,更是属灵生命得以成长的稳固基础。

保罗引用旧约驳斥犹太基督徒,证明律法不能使人称义或得救,只能定人的罪。申命记27:26记载:“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即便只是违反一条律法,也会带来刑罚。由于每一个人都曾违反律法,所以每一个人都被定罪。律法不能撤销人的罪。罗马书3:20-24记载:“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祂就承受了罪的咒诅,免去了我们的刑罚,只要信靠耶稣,我们就能得救。歌罗西书1:20-23记载:“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原文是离开)福音的盼望。这福音就是你们所听过的,也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原文是凡受造的),我─保罗也作了这福音的执事。”

要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义人是徒劳的。你有良好的愿望,诸如“下一次我要做得好一些”、“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但是往往都以失败告终。保罗引用先知哈巴谷在哈巴谷书2:4的宣告“惟义人因信得生。”指出信徒应该信靠神,相信神为我们提供消除罪的方法,靠着神所赐的能力过每一天的生活,我们就可以打破这必败的定律。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加拉太书3章剩下的内容。

加拉太书3:13记载:“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是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摩西律法定我们有罪,就像前面说的,我们不会因遵守律法而得到奖赏,反而只要犯了其中一条,就要被定罪。基督把我们从摩西律法的刑罚中救出来,祂是怎么做到的呢?祂“为我们受了咒诅”,基督承担了罪的刑罚。“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句话引自旧约圣经,这节经文显得更重要。一般情况下,以色列民并没有把挂在木头上当作公开处死的方式,他们是用石头打死的方式处以死刑,可能因为当地到处都是石头。以色列的死刑是用石头打死,而不是吊死。申命记21:22-23记载:“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也就是说,如果人犯了可怕的罪,要被石头打死,他的尸首要被挂在树上示众,但不能过夜。原因是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会玷污了耶和华神所赐为业之地。

保罗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基督什么时候成为咒诅?是在祂道成肉身的时候成为咒诅的吗?不是。根据路加福音1:35的记载,基督降生时被称为“圣者”。基督是在两约之间的静默时期成为咒诅的吗?也不是。路加福音2:52说:“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耶稣是在宣教的时候成为咒诅的吗?更不是!在祂宣教的时候,天父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那么,耶稣基督是在十字架上成为咒诅的吗?是的。但留意,不是在十字架上的前三个小时,因为当祂奉献自己时,祂仍是毫无瑕疵的。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最后三个小时为我们受了咒诅,就在那时,神定意将祂压伤、使祂受苦,以祂为赎罪祭。这是以赛亚书53:10所清晰预言的。“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此节中的“木头”原文是“木头、木材、树木”的意思。基督被挂在木头上,这是多么强烈的对比呀!祂走向十字架,十字架是祂死亡的木头,却成为你我的生命之树。

加拉太书3:14记载:“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以色列遵行律法已有一千五百年了,还是没有得到。在使徒行传15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大会议上,彼得说得很实在:“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不能遵行律法,为什么还要叫那些外邦人行律法呢?假如我们都作不到,他们也作不到!”基督代替了我们,我们才能得到律法永远不能给的恩典。圣灵是恩典时代的特别礼物。

加拉太书3:15记载:“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如果你跟人定了约,一年之后想毁约,那是不可以的,因为约一旦订立,就具有效力。

加拉太书3:16记载:“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创世记22:18记载:“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神呼召亚伯拉罕,应许人会因他得福,神借着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并出自亚伯拉罕的后裔使世人蒙福,是这位基督把救恩带给世人。“子孙”特指是基督。在约翰福音8:56基督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加拉太书3:17记载:“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万民必因他得福,在四百三十年以后神才颁布律法制度,但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没有改变,神绝不食言。创世记13:16-17记载神应许亚伯拉罕说:“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因为我必把这地赐给你。”神应验了祂的应许,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成为以色列国,经过好几代,这个应许从以撒的后裔,直到主耶稣基督,也就是加拉太书3:16所说的“子孙”。神也应许亚伯拉罕,万国必因他得福。在这世上,惟一的福就是基督。你可能从邻居、工作或教会得不到神所应许的福气,其实世人不能给你福气;但神已经把主耶稣基督赐给了你,那就是最好的福!那是神所赐至高无上的礼物!神应许凡信基督的人都能得救。

加拉太书3:18记载:“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有关基督的应许,早在摩西律法之前就有了。从那时一直延续这个应许,可见应许与律法无关。问题来了: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的意义又是什么?不要以为保罗轻视律法,他反而想帮助人了解律法的目的。他严肃地、完全、完整地解释律法。他指出律法是神所定的规则,但你我却很难达到。请看保罗谈律法的目的。

加拉太书3:19-20记载:“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那么,律法的目的何在呢?律法是在神应许救恩之后,为了使人知罪而颁布的。当那位应许的后裔来到,律法就完成了责任。律法是通过中间人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却是直接的,没有用中间人。

加拉太书3:21记载:“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律法是否取消或代替了应许?断乎不是!若罪人可以按神的要求守全部律法,救恩就应该凭守律法而得了。神若可以用较低廉的代价达到相同的效果,衪就不会差遣衪的独生爱子到世上来,为罪人舍命了。但律法有时间和人的见证,证明律法不能拯救罪人,意思就是律法受限制,因为肉体软弱。罗马书8:3-4记载:“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律法的功用只是让人看见自己没有指望,并且让人深切感到救恩只能是神白白的恩典。

加拉太书3:22记载:“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律法会带来死。以西结书18:20记载:“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因此所有人都会死。我们需要生命,律法却带来死,这是律法所能作的事。不管你犯了多大的罪,只要是罪,就要死。有学者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犯人认罪,但我必须认罪。”他承认犯罪是人的本性,我们都是罪人,都要承受罪的刑罚。罪的刑罚就是死。让我举个例子来解释重点在罪的事实,而不在罪的等级。有三个人站在二十四层楼高的屋顶上,管理员警告他们,说:“小心,再往前跨一步就会摔下去,那可是会没命的。”其中一个说:“管理员老爱吓人,我才不相信跨出去就会死。”于是他故意走到大楼边缘、往前跨。当他掉到十楼,有人从窗外看到,问他:“老兄,好玩吗?”他说:“还不错。”但他一倒地就死了。管理员说得没错,这人死了。另外一个听到管理员的警告、心里害怕,便往楼梯跑,一不小心滑倒了,从楼顶摔下去,也死了。第三个人被歹徒从楼上丢下去,也死了。这三个人都违反了地心吸力,当然会死。这就是事实,不是罪的层次;他们都因为越过界限、违反了地心吸力而死。那么让他们掉在地上的地心吸力能给他们生命吗?不能。摩西律法不能给你生命,正如你违反自然法则、死后这法则也不能给你生命一样。你不能像电影倒带那样将情况翻转,从马路回到大楼顶上重新活着。只要有罪、就必然会死。定罪的律法没有弹性、不容改变、没有宽容。神说:“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神对在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在出埃及记34:7神说:“必追讨他的罪,”因此,世人都犯了罪,在律法下必定要死,律法要把我们处死。在哥林多后书3:7保罗说这是“属死的职事”。律法定我们有罪。律法能带来生命吗?不能。就像人从高楼摔死,不能复活一样。律法的目的不是带来生命,而是要显明在神面前,我们都是罪人。“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这是惊人的宣告。

加拉太书3:23记载:“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这里的信是指基督徒的信。这是一个新时代,开始于主耶稣的死、埋葬、复活、升天,以及五旬节福音的传讲。在此之前,犹太人好像在监狱或拘留所被看守一样。他们被律法的要求圈起来,并且由于他们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所以便受到限制,不能来到得救恩的信心之路。在律法以下的人因而受局限,直至福音宣布那荣耀的信息:人可以从律法的辖制中得释放。

加拉太书3:24记载:“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这是很重要的经文,保罗清楚地指出摩西律法不能救人。罗马书4:5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神不要人靠着善行得救。在以赛亚书64:6,神说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神不要我们守律法,律法不能救人,只能定罪;律法使人知道自己是罪人。律法不能除罪,而是显出有罪,因为罪已经在那里了。人是丑陋、顽梗不化的罪人。我们都知道镜子能显出我们的脸脏了,但镜子不能帮我们擦脸。可是今天有许多人还在用律法的镜子擦脸,以为律法可以除罪。神的话就是镜子,显出我们是谁,我们都是罪人,亏缺了神的荣耀。只有主耶稣基督的宝血能洗净我们的罪。律法证明我们有罪,律法不能使你成圣。正如保罗在罗马书3:19所说,律法是要“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保罗说:“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这是什么意思呢?请听保罗继续解释:

加拉太书3:25记载:“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训蒙的师傅”,原文不是指一般的老师;在保罗的时代,这是指罗马家庭中的一份子。罗马帝国里有一半人是奴隶。大户人家让奴隶照顾小孩。当小孩一出生,就有一个专职的仆人或奴隶照顾孩子长大。到小孩念书时,仆人要牵着小孩的手带去上学。孩子渐渐长大,仆人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去。保罗说律法就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律法说:“小家伙!我不能为你再作什么了,现在要把你带到基督的十字架前,你是迷失的,你需要救主。”律法的目的是要把人带到基督面前,而不是让人抬头挺胸地靠着律法四处游走。你不能完全遵行律法,因为你根本做不到。

律法被形容为孩童的监护人,或训蒙的师傅。这说法强调教导的概念;律法的教导关乎神的圣洁、人的罪、赎罪的需要。律法是师傅,但一旦接受了对基督的信,信主的犹太人便不再在律法以下了。外邦人如加拉太信徒岂不是更不在律法之下吗?他们根本从未在这师傅的监督之下!人并不是因律法称义的;对于那些得称为义的人,律法并不是生活的准则,那只能显明人的罪。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