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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自己是个自由的人吗?然后再追问自己这个问题,到底在你里面,有什么阻力,什么障碍,是使你无法做到你真正想做的你,使你无法去完成一些你很希望在人生中达到的目标呢?到底在我们里面,有没有任何阻力呢?我们还能诚实的说自己是有颗自由的心灵吗?或者是我们总觉得,心灵里面经常是像被乌云笼罩着一般,叫我无法释放呢?

请听保罗在加5:1所说的,他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里指出耶稣基督释放了我们的这个事实,而祂对我们怀有一个很特别的心意和目的,就是要我们得享真正的自由。到底自由是什么呢?它的定义是什么呢?自由当然就是从某种形式的束缚和奴役下获得了释放;它也是我们得以实现自己理想和欲望的一个机会,因为不再受到某些事或某些人的辖制。然而自由也是指我们在圣灵里获得能力,去过公义和敬虔没有律法禁止的生活,这是最伟大的自由。

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当我们过着公义和敬虔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会是自由的。这是一个真实的经历,我们活在神的恩典和美善之中,我们有神的恩典和怜悯,而且有圣灵的能力去帮助我们过讨神喜悦的生活,这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自由,是必须人亲自去经历和体验的。因此保罗在这里说,“基督释放了我们”,是因为我们可以在祂里面过着祂所喜悦的生活。

有了这个概念之后,让我们再来思想保罗在加拉太书里面所讲述的。在加拉太教会里面,有两类的人,一类原先是来自异教信仰的,他们一直以来深受异教教条的影响,有很多的规条和限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作怎样的奉献,禁食以及行许多的宗教礼仪,才可以取悦他们的神明,而这些神明当然不是真神。

这些异教信仰的人进到教会里面,保罗在加4:7-9这里说:“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到底在加拉太教会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呢?原来加拉太教会里有些信徒,是真实认识神的,是循着正路去得着永生的,是明白福音的道理的。可是,现在却遇到了犹太教的信徒,这些人抱持不同的理论,他们并不反对信耶稣,他们说“信耶稣是好的,但却不足够,你还得加上守许多的教条,也要行割礼,才可以得救。”保罗要指出的就是这些,难道他们靠信耶稣得救之后,还要倒退回到要谨守诸多的教条和礼仪,这样才可以在神面前获得接纳吗?这很明显是走了回头路,是走不通的。

我们回到加2章,加2:16是一节很重要的经文,中世纪的时候,马丁路得也是从这节经文获得启发,因而促进了宗教改革,把教会从罗马天主教错误的信仰中纠正过来,强调因信称义的道理。把教会带回归正的道路。加2:16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这里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凡是被神称为义的,全都是因信而被称义的。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靠自己的善行,靠守许多的礼仪和律法而可以改变自己的生命,从来没有。因为人真实的情况是无能的。这也不是神的计划,也不是神所用的方法,虽然很多人都往这个方向去尝试,希望奇迹出现,但却是不能。

今天,要是你问人:“你得救了没有?”他们也许会说:“我想是吧。”又或者是“我希望如此吧。”也有些人会说,“我正在努力。”弟兄姊妹,如果任何人给你以上的这样的答案,你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这些其实还没有获得自由,他们根本是还没有得救的。一个不认识自己和耶稣基督之间的关系的人,是没有真正自由的;一个还没有与神和好,还没有跟神建立生命关系的人,是没有真正的自由可言的。神称所有信祂的人为义,意思就是神宣称他们为无罪,神看他们好像没有犯过罪那样,这是因为主耶稣为他们付清了罪债,所以神就赦免他们的罪,这是生命改变的开始。除非我们真诚的相信接受了耶稣的拯救,不然的话,我们的生命得不到改变,我们也享受不到自由。主耶稣到世上来为世人死的原因,正是为此。祂说祂来是要释放我们,使受压制的获得自由,使被掳的得释放,叫被囚的出监牢,这是祂要作成的大事。

神赦免我们的罪,这表示神不再追究我们的罪,是因为耶稣为我们付清了罪债,祂亲自代我们受刑罚,祂把我们从罪恶和死亡中救赎出来,让我们可以跟神建立一个美好和谐的关系。神称我们为义,祂宣称我们为无罪,好像我们从来没有犯过罪那样的洁白无瑕。神之所以称我们为无罪,不是因为神的慈爱,也不是因为神有无限的恩典,我们就因此没有罪了,乃是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

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作成的,今天我们就可以放胆站在神面前,坦然无惧的面对祂。神对世人的心意就是这样明显,祂藉着祂的独生儿子救赎我们,使我们得以从罪中出来,然后祂又把我们分别出来作祂的儿女,祂又对我们的生命有计划和旨意,祂要我们服事祂,用生命去荣耀祂,高举祂。我们得救之后,就朝着神为我们而设的方向走去,神保证我们所得的救恩是永恒的,是永远不变的,是有永恒的保障的。不是因为我们有什么特别的价值或好处,只是因为主耶稣主动为我们作成的。要是我们在主耶稣完备的救恩以外,还加上自己的努力,还加上自己的表现,我们就失去了那确实的保证。凡是在耶稣基督以外的一切工作,一切表现,都是多余的,都是无益的,都是防碍性的,都能叫我们感到不安和没有保证,只有单单信靠耶稣的救赎,在祂里面我们反而获得全然的保证和平安。

在耶稣基督里面的,就是基督为我们作成的,那就是十字架的救赎,是已经完整无瑕的;然而在救恩以外的,就是人自我的表现,是守律法,是自己以为是的善行。圣经说:“人若是守律法,必须守全律法。”意思就是守足每一条,是百分之一百的去守,不能忽略其中的一条,要是忽略和破坏了其中任何一条,就已经是失败,已经算是犯了众条。我们不能同时靠“信耶稣”,又靠“自己的行为”,那是不能兼容的。我们如果靠信耶稣得救,就得百分之一百的信靠,不靠自己任何的功劳善行;要是靠自己的善行,就必须守全律法才可以。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因行律法而获得称义。

撒但不但蒙蔽人的心灵,叫人看不见福音的真光,只叫人靠行为,让人误以为自己能做得好,结果却是不能,保罗也说过“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于是把人圈在痛苦和枷锁当中。撒但更叫那些已经获得救恩的人,同样陷在行为的圈套里。就像一个人已经得救了,但却在生活中常有过失,他会来到神面前求赦免。然而,当软弱的人一再的为同一样的罪来到神面前的时候,撒但就可能把一个错误的意念放在人的心人,对人说,“你犯错太多了,老是犯着同样的错,你看看你自己,还好意再来求神赦免吗?神不会赦免你的!”“你必须做得够好,必须有好的表现,必须达到神的要求才有希望,不然的话,神不会重覆又重覆的赦免你同一样的罪的。”弟兄姐妹,让我们留意,这正是撒但的诡计,牠要人不敢到神面前来祈求赦免,牠要人陷在靠自己堕落败坏的行为的束缚之中,再受到它的约束和奴役。多少人因此一蹶不振,不敢再来到神的面前,而过着灰心冷淡的生活。

很多时候,人对救恩的疑惑,就是从自己的思想和感觉来的。很多人都以为,要达到神这么高的标准,绝对不只是信心的问题,“我怎么能单靠信心而达到神所要求的标准呢?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事实上,基督徒的生命多有挣扎,不管是那一方面的挣扎,我们经常会有自己的想法。我们知道,得救是神作成的工,是神藉着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所作的大事;然而,请你留意,基督徒的生命,同样是神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并不是我们的功劳和努力。那就是说,不管是我们得救的那一刻,以及我们往后所过的基督徒生活,每一天所作的事,所度过的日子,都是凭着信心而成的,跟我们的行为无关。我们之所以得救,是因为我们回应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我们以信心去接受,结果就获得了拯救。我们既是因信称义的,也要因信得生。

很多人在得救这问题上把持得很好,然而,当他们思想到怎样才可以长久处在得救的阶段中的时候,他们就加上了人的努力,人软弱的意志和克制,结果反而掉进束缚里而不自知。很多人以为,要维持所得到的救恩,自然是需要每天读经祷告,要灵修,要参加教会,要奉献,要这样那样,结果为自己加上了许多许多的规条,要自己这样这样做,不许自己那样那样做,结果跟神的原意完全相违,就从自由中失落了。他们其实是走了回头路,回到旧日的光景中,以为神所喜悦的是我们自以为的善行,以为如果我们守足了这些规条,神会更喜悦我们,这是错误的。加拉太的信徒就是这样,他们明明已经得救了,已经获得了基督的释放,但却又回到昔日的行为主义上,企图用好行为取悦于神,结果重新给自己上了枷锁。

圣经明明告诉我们,神给人的救恩是永恒不变的,是永远如一的,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都在神的救恩中,不会失落。这不在乎我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因为神已经把我们拯救回来。神喜悦我们,接纳我们,根本不在于我们作什么,因为祂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已经爱着我们,就已经为我们成就了救恩;为什么我们一旦信了耶稣,反而想到要靠行为去守住所得的救恩,要靠好行为去取悦神,去换取神更多的恩典和福气呢?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曾经有一个传道人作过这样的见证,很值得我们去思想。这个传道人在十二岁的那一年重生得救,得救之前他有很多嗜好,特别是星期天,他又爱游泳,又爱跟朋友去看戏,又爱打球,总之有很多活动。信主之后,他知道星期天得到教会去参加聚会,好好的学习读经祷告,聆听道理,跟教会里的人来往和生活。他也乐于这样去做,而且非常投入。

只是,偶而因为一些特别的活动,他不得不在星期天缺席,无法参加教会聚会的时候,内心都会觉得很内疚;又或者在崇拜的时候,偶尔想起过去在星期天怎样和朋友一起游泳钓鱼,也会觉得很不应该,因为没有专心听道。就这样,因为星期天的种问题,其实只不过是很小的事情,但却在他心中形成极大的压力和重担。因此每一次当他回到神的家聚会的时候,他都低下头来祷告认罪,为着崇拜时想起不应该想的事认罪,为着有时无法参加所有的聚会而认罪。他内心经历不到真正的自由,因为这许多的小事情困扰着他,叫他无法享受自由的快乐。

还有,在他的那个年代,传道人说不可以看电影,不可以到娱乐场所,因为那是罪恶的地方,所以他又得禁止自己不去,为了满足宗教的要求而作出这样的克制,然而他又不明白为什么连欣赏一些好的电影也不可以。总之,他内心经常涌现出很多的矛盾,叫他感到不安,因为他经常都会犯规,经常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会越轨。他不做这样那些,无非是希望神觉得他是个好孩子,因而更爱他,更多的赐福给他。

只是无论如何,他觉得自己总是达不到许多很高的标准和境界,他不是个完全人,为此他觉得经常是闷闷不乐的。直到有一天,他在自己研读圣经的时候,圣灵光照他,让他看见神恩典的奇妙,让他明白什么是神的恩典,就是神接纳他,不是因为他怎样,而是因为神怎样。神乐意把诸般的好处和福气加给他,不是因为他配得,或者他值得,而是因为神爱他,神乐意这样待他。他当下就释怀了,他就感到快乐了,他知道他不是因为守许多教条而得神喜悦,而是神早就喜悦了他。他的束缚是自己加给自己的,根本就不应该这样,他应该享受神所给他的爱和关怀,活在神的恩典和幸福当中。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靠神的恩典得救,是因信耶稣基督得救的;同样,我们是靠神的恩典过每天的生活,信靠圣灵在我们里面能够赐给我们能力,活出神活泼的生命来。我们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和克制,经常不断提醒自己该怎样怎样,又怕犯错和越界,我们乃是顺从圣灵,听从圣灵的声音和指示,神的生命自然能够活泼的在我们生命中显明出来,不用我们去苦苦克制,因为圣灵有祂的能力,在我们身上作奇妙的工作。神的心意,是要我们成为主耶稣的模样,在今生荣耀祂,这是神在我们身上预定的旨意,是神所怀的目的。

比方说,一个与生俱来是个爱批评的人,他受到这种爱批评的性格所束缚。又或者一个自卑感很重的人,也受到自卑感的束缚,觉得自己样样都不如别人。很多人都活在不同形式和不同性质的束缚中,心里总有无形的压力和束缚,有些是说不出来的,一种潜在在里面的感觉。也许所感觉的并不真实,但是却叫人感到苦恼,因为无法从这种感觉中出来,获得自由。但是神乐意帮助我们,使我们得到自由,只要我们信靠祂,把心中的感觉告诉祂,然后把问题交给祂,祂会帮助我们胜过,也会除去那些困扰我们的问题。

神释放我们,是要让我们成就祂在我们生命中所定的计划和旨意。我们如果是要成就神的旨意,就得先获取自由,我们不能活在束缚之中,不论那束缚我们的,是我们的愤怒,苦毒或低落的自我形象,神要帮助我们除去这些,然后我们才可以达成神的旨意和计划。

不少人以为如果人生由他自己作主,就是一个最自由的人,其实不是。正当他夸口说他是自由的同时,他却是在作撒但的奴仆,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因为撒但要他愤怒,他不能不这样表达,这不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只有耶稣基督才能够赐下,只有靠着圣灵的能力,我们才可以胜过自我,可以不受撒但的指挥。我们有权可以愤怒,但却不用愤怒,因为心中充满着神的爱,所以我们的自由是更实在的,我们的感受是更超然的,那才是真正的自由。

加5:22-23讲到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所要结出的果子,经文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5:13又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这里保罗提醒我们,自由是有限度的,我们获得自由的人,不是等于取得了特权,从此可以随意放纵,因为没有人管得了我们,不是这样;我们乃是要活在圣灵的管治之下,只有这样,这自由才是珍贵的,才是真正叫我们可以享受的。神释放了我们,叫我们享有自由,只是我们要竭力保守着所得着的自由。

罗6:20-23论到我们信耶稣的人所获得的自由,经文说:“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但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