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Player...

这一章我们将继续思想运用以经解经的一些原则,当我们确信圣经本身绝不会自相矛盾之后,我们在解释圣经的时候也需要明白圣经旧约和新约之间的关系。

虽然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大部分,但是圣经却不是因此分裂开来的两本书,乃是一本书的两个部分,就如同我们读一本文学作品的上下册一般。因此,须要牢记的是:新旧约的内容乃是相辅相成的,旧约有助于我们了解新约,新约则会更加有助于我们了解旧约。例如,当我们看到创3章中那条进入伊甸园诱惑夏娃的蛇的时候,若是不读启12:9的经文,就无法了解它的身分。

此外,正如上文所说,以经解经的一个基本的原则(不是唯一)就是:在面对相同或者类似的经文时,我们要根据意义直接、清楚易明的主要经文去理解某些意义不甚明确或者有些模棱两可的经文,以免在解释的时候造成不必要的断章取义。例如:在徒2章中,彼得教导当时那些听道受感的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28)若单看此节经文,我们可能会认为,只要接受水礼人就可蒙拯救。那么,可能带来的结果就是,当我们高举水礼的同时,却忽略了“因信称义”这一基本救恩要道了,其后果之严重自然不言而喻了。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其他清楚说明“因信称义”这一教义的经文(例约3:16;罗10:12-13)去理解此节经文的内容。

再者我们在解释圣经的时候,也需要留意的是,有时新约在引用旧约经文的时候,其用字不一定与旧约原文完全一致。例如:彼前1:16“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此处彼得是引用利19:2的经文“……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很明显地,彼得并未一字不落地照抄原文,但是也并没有因此改变原文的意义。

还有当我们读旧约历史书(王、代),或者新约符类福音(太、可、路)的时候,会发现许多相同的事件在不同的书卷中的记载上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出入,但是我们需要再次提醒的是,我们绝不能将这些细节上的差别视为“自相矛盾”,而应该借助这些细节上的差异互相补足整个事件的原貌。

最后一点值得留意的是,若某些经文我们暂时未能理解其含义,这并非就表示其没有一个完全的解释,我们只当谦卑地承认我们的智慧和知识的有限,并效法保罗所宣称的:“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

若你想要实际的操练,请作以下的小练习:
1. 阅读并比较约10:27-29与来3:12-19,尝试去融会贯通两段经文的内容。
2. 试从新约对妓女喇合描述(来11:31)去理解:为什么喇合撒谎却蒙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