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圣经真理时,我们须要留意四个“不要”的原则(简称“四不要原则”),这能最大限度地帮助我们避免错误地应用真理!
第一:不要将是适用于特定处境的经文,不加思考地应用于现今所有的处境中。
我们都知道,圣经中有许多的真理和教训有其特定的文化和历史的处境(我们在前文已有阐述),故此,上帝在一些特定的处境中,基于当时的文化、时代背景所颁布的命令,已不适用于现代人的处境,所以在应用时不能生搬硬套,但是也不能以文化差异为借口,而拒绝遵守,而是应当将其融会贯通,找出其中真理的原则,并以适合现代处境的方式应用之。
例如,申5:12-15中的经文记载说: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牛、驴、牲畜,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我们要如何应用此真理呢?是否要直接遵照此段经文的吩咐,在每个星期六守安息日呢?
我们可以借助以下几个问题的帮助,找到应用此类教训的方向:
经文对昔日的受众有何意义?
判断经文中有哪些是因时代、文化、风俗的变迁,而不能古为今用的。
尝试寻找当中超越时空,且是当代信徒所必须要遵守的一般原则。
然后配合大能带的文化与时代的要求,积极且具体地应用这些原则和教导。
第二:不要将个人的领受、教会传统的应用方式、或者他人的经验等凌驾于圣经的教导之上。
换言之,某些人或者教会的某些具体实践真理的方式固然可以成为基督徒信仰的见证,但是却不应该将其视为“绝对正确且唯一”的圣经原则。
就如同,某些教会读了摩西和耶稣曾经禁食四十天,就纷纷效法,并将其视为正确、且属灵的原则,鼓励甚至勉强其他信徒仿效!这就是将“自己的应用”凌驾于圣经的教导之上了,因为圣经中所记载的,无论是摩西还是耶稣的禁食,其原则都绝非吩咐人要如此行,当然,若有任何信徒受感要禁食那就另当别论了。
例如,林前11:5-6中,保罗有关女人蒙头的教导: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我们今日在应用此段教训的时候,是否应当不考虑任何历史和文化的因素,而直接吩咐所有教会的姊妹们,在主日崇拜时都要拿头巾蒙着头呢?甚至于,我们应当禁止姊妹剪短发,而将长发视为其属灵的标志呢?
我们在应用此段经文的时候,应当采取以下的步骤:
首先要了解经文对当时的人的要求。为什么保罗要求哥林多教会的姊妹蒙头?这有什么特殊的历史和文化处境?
然后找出:保罗借着蒙头的具体行动所关涉的真理原则是什么?
最后要判别在现今教会中,如何在我们的文化处境中将此原则具体地应用在信徒的群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