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上文的四个“不要”原则,我们来继续分享第三个原则:
第三:不要把自己的思想或者观念读进圣经中,然后又拉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应用。
在应用圣经真理时,信徒当非常小心地使用诸如“神感动我”、“我感觉神借着这段经文告诉我”等类的语句,又或者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以随机翻阅圣经的方式,期许神透过某些随机看到的经文指引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要凭借自己的情绪和意愿、圣经中某些单一的巧合事件、或者是断章取义地随机抽取某些经文去解释圣经真理和生活中所遭遇的事件!
例如,有一位弟兄在早晨上班的时候迟到,受到了上司的责备,又扣罚了当月的奖金,在愤愤不平之际,随手翻开圣经,正好看到“所以我们可以放胆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13:6)便以为神鼓励他去找上司理论,便气势汹汹地闯到上司的办公室与其大吵一架。
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弟兄在应用圣经真理犯了什么错误吗?我们又当如何避免自己犯类似的错误呢?
首先,我们需要放下自我,不要单凭自己一时的感觉去应用圣经真理。其次,我们最好先了解该经文的上下文和历史背景,找出经文的原意。最后,再对比经文原有的处境与自身处境是否有异同,才能决定应用的范围。
第四: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
我们在观察、解释和应用圣经真理的过程中,都讲求客观的理性分析,如此才能清楚地认识圣经的真理。但是,明白圣经的内容,或许只能够加增我们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却可以完全与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毫无关系,故此必须要加上圣灵的感动,使我们在面对圣经真理时有理(理智)、有情(情感)、有意(意志),如此才能明白圣经真理的全貌,使我们的生命得着更新和改变!
因此,当我们在观察、解释和应用圣经真理时,需要:以安静的心来聆听圣灵在我们心中的感动。
带着渴慕和期待的心,反复思想神的话语,并且等候圣灵开启我们的悟性,使我们更明白真理的奥秘。
然后,我们应当以理性去明白、以情感去认同、以意志去遵从神的话语。就如同唐崇荣牧师所言的:当将我们的理性归回真理、感情归回圣爱、意志归回上帝的旨意,这才是基督徒当有的真实信仰。
没有圣灵的感动,圣经的知识只会停留在理性的层面,无法转化成改变生命的原动力。因此,当我们在研读圣经时,务必带着安静祷告的心,期待圣灵透过圣经的经文,个别性地对我们说话。
我们不单单要把自己交托给神,也要把我们所学习的释经方法交托给神,保惠师圣灵才是神赐下,引导我们明白真理的那一位(约16:13),所有的释经原则只是辅助我们,我们切不可本末倒置,错把圣灵的感动搁置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