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加拉太书5:13-21(和修版)
5: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
5:14 因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5:15 你们要谨慎,你们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灭了。
5:16 我说,你们要顺着圣灵而行,绝不可满足肉体的情欲。
5:17 因为肉体的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肉体相争,这两个彼此敌对,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淫乱、污秽、放荡、
5:20 拜偶像、行邪术、仇恨、纷争、忌恨、愤怒、自私、分派、结党、
5:21 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过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做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信息
在加拉太书5-6章,保罗教导加拉太教会有关割礼的问题、彼此相爱的相处与及担当的责任。
在5:13-21,保罗谈论到加拉太教会应该如何面对信仰的自由。根据保罗在加拉太书的论述,他一开始,在2:16,已经指明人是因信而不是因行律法称义的,而保罗这样说,会让人猜想他对律法的看法。
到了3章,在3:10保罗指出“凡出于律法的行为都是受咒诅的”,这个说法也会容易让加拉太教会将律法置在一个相对负面的处境来理解。接续保罗更强调,相信耶稣的人能够同为上帝的儿女,因此能承受上帝赐予亚伯拉罕的产业(加拉太书3:29,4:6-7,比较3:18)。保罗的论调似乎意图将律法置在边缘位置,甚至将它描绘为可以被弃置的东西。
保罗肯定加拉太教会不受律法的管制,仿佛宣告他们可以成为一个不受拘束而获得完全自由的信仰群体。然而,保罗在5:13提醒加拉太教会,不受律法管制、获得自由,并不是代表能够放纵情欲。相反,整个信仰群体需要通过爱心,像奴仆般彼此服事。
保罗的理据从何而来呢?有趣的是,保罗回到律法的处境,但是他并没有停留在律例条文之中,而是走向律法的根基,就是5:14所说的爱邻如己;这个律法根基成为保罗教导加拉太教会自由的基石。这样,整幅图画是,自由的目的在于透过爱而选择甘心彼此服事,这一切都是指向上帝──就是那一位倾尽一切去爱那些相信耶稣的人,并且将他们收纳为儿女的上帝(参利未记19:18;申命记6:5;比较马可福音12:29-31)。
更重要的是,在5:16,保罗强调“顺着圣灵而行”,这是人被上帝收纳并领受圣灵之后(加拉太书4:6),持续地顺从圣灵的生活方式。由此看来,保罗并未有推翻他在书信前半部分,有关律例条文在救恩的位置的讨论,而是指出律法的核心──爱上帝和爱人是不可或缺的,是人在救恩中获得自由所应该选择的方向。
还有一点需要留意,情欲的事并不会轻易地放过上帝的儿女,因为保罗强烈指出情欲和圣灵彼此敌对的情况,而这种敌对是因为,情欲会阻碍上帝的儿女自由地选择以爱彼此服事。另外,情欲的事也是律法所禁止的,5:21表明,它会使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就是破坏人成为真正被上帝收纳的儿女(参加拉太书3:26–29)。
我们也要留意,情欲的事并不是人不能知晓的,相反,5:19说,它是显而易见的,存在于加拉太信仰群体的周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保罗再次指引加拉太教会不要视持守律法作为承受上帝国度的保障,而是要接受圣灵的引导,祂的引导足以使人得着上帝的产业。
思考与实践
1. 今天,信仰的自由好像是一个重要的元素,我们希望能够自由选择如何敬拜上帝。但是保罗提醒信徒,蒙召得自由的目的在于以爱心彼此服事。试回想我们参与崇拜的形式、团契中与弟兄姊妹的互动,以及参与教会事工的态度,我们是否带着以爱心服事弟兄姊妹的心态来进行这些事情呢?
2. 真正与情欲相争的是圣灵,真正引导我们的也是圣灵。祂才是我们生命的最大保障,而不是我们自己或者由人所定的传统诫命。当我们面对情欲的事,例如:仇恨、争竞、恼怒、结党等等,让我们学习向圣灵祷告,并且向圣灵坦然说:“我愿意将自己对某人的仇恨、争竞、恼怒交给圣灵来处理,也愿意以爱来面对和服事他/她。”
金句:加拉太书5:13(和修版)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