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金句:
“至于我,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们。”(撒母耳记上12:23)
背景:
1. 撒母耳记上12章主要记载撒母耳已经为以色列民立扫罗为王,可以功成身退了,引退之前,对新王和以色列民的劝勉教训。
当时,因应以色列人的要求,撒母耳在吉甲给扫罗举行登基大典,将领导以色列各支派的政权交给扫罗,而撒母耳自己仍继续执行祭司、先知的职分。
他在交职仪式上自白,并邀请全会众给他作证,也趁机训勉新王和以色列民要仍以耶和华为王,谨守遵行神的命令。
2. 经文分段
撒母耳记上12:1-5:让众人看撒母耳如何做士师,撒母耳一生公正行事。
撒母耳记上12:6-12:让众人看神在历史中的拯救,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差派士师拯救以色列人。
撒母耳记上12:13-15:让众人和王都要顺服神,否则神一定伸手攻击以色列人。
撒母耳记上12:16-25:起来成为代祷的人,撒母耳要求百姓尽心事奉神,神不会撇弃以色列人,撒母耳也要为以色列人祷告、教导以色列人。不过如果以色列人执意作恶,则必与自己的王一同灭亡。
3. 神信实慈爱和以色列民的悖逆不信
整个士师时代,以色列人不断悖逆、受管教,又不断蒙拯救,证明一个事实:神是信实的,祂的拣选决不会失败。因为“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撒母耳记上12:22)
虽然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埃及记34:7),但只要百姓的心思回转归向神,神在追讨罪恶、对付愚昧的同时,还是会“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出埃及记34:7),给我们开一条出路。因为神既然拣选了我们“作他的子民”(撒母耳记上12:22),“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撒母耳记上12:22)我们。因此,当信徒软弱、跌倒,甚至犯罪的时候,不要因为“惧怕”(20节)而去“顺从那不能救人的虚神”(撒母耳记上12:21),而应当“不要偏离耶和华,只要尽心事奉他。”(撒母耳记上12:20)
思考:以色列人一再悖逆神的心意,坚决要求立君王来管理他们,神如何对待以色列人?今日,神又如何对待我们?
经文解释:
1. 撒母耳的见证──作为士师的忠心
撒母耳记上12章是撒母耳立了扫罗为王,将领导以色列民的责任交付新王,最后说的一番话,当时在场的除了以色列民、扫罗王,撒母耳两个儿子也在其中。
a. 撒母耳要求全体以色列人认真听他说话
撒母耳记上12:7、16,撒母耳对全体会众说:“现在你们要站住”,意思就是要求所有人要站着认真的聆听,并且还不断重复强调,表明了撒母耳强烈希望所有百姓都清楚听见他的话。
b. 撒母耳对自己行为的表白(参考撒母耳记上12:3-5)
撒母耳首先说:“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見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偿还。”
众人回应:“你未曾欺负我们,虐待我们,也未曾从谁手里受过什么。”
撒母耳又对会众說:“你们在我手里没有找着什么,有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今日为证。”
百姓又回应說:“愿他为证。”
c. 从撒母耳回顾总结自己长期担负的士师职责,勾勒了一个真正领袖的形象:
i. 不会欺骗或欺压百姓(3节),也就是不滥用神所赋予的权柄职分,能以公义领导百姓;
ii. 不会收受贿赂或积攒不义之财(3节),不借着领导的职位贪取个人的利益,因为贪爱钱财乃是万恶之本(提摩太前书6:10);
iii. 当出现新领袖时,会欣然让位(1-2节),知道权柄、职分都来自神,神才是真正的掌权者,顺服神一切的安排和带领;
iv. 无愧于神和人,只有以神为大才能存纯洁的良心,忠心执行达成神所托付的责任(参考使徒行传4:19;提摩太后书2:15)。
思考:撒母耳在民众面前,可坦然自称行事正直,并以耶和华和扫罗王为证。你若是群众的领袖,你能否问心无愧,而且在众人面前无可指摘?
2. 撒母耳对以色列民的提醒──立王不讨神喜悦
a. 面对以色列民立王的要求,撒母耳提醒百姓,当思想从列祖到摩西再到众士师,耶和华拣选、带领、拯救以色列民,但以色列民回报神的却是不断的悖逆,最后还要求“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
那时的以色列民想要像外邦各族一样,立君王来管理国家,他们忘记耶和华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也是带领和拯救他们的主宰,就如撒母耳说的:“其实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你们的王。现在,你们所求所选的王在这里。看哪,耶和华已经为你们立王了。”(撒母耳记上12:6-13)
b. 既然已进入君王时代,撒母耳就提醒并警告以色列民“你们若敬畏耶和华,事奉他,听从他的话,不违背他的命令,你们和治理你们的王也都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就好了。倘若不听从耶和华的话,违背他的命令,耶和华的手必攻击你们,像从前攻击你们列祖一样。”(撒母耳记上12:14-15)
c. 为了让以色列民更加深刻认识他们得罪了神,撒母耳记上12:16-18记载撒母耳求告耶和华:“现在你们要站住,看耶和华在你们眼前要行一件大事。这不是割麦子的时候吗?我求告耶和华,他必打雷降雨,使你们又知道又看出,你们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华面前犯大罪了。”神垂听撒母耳的祷告,“就在这日打雷降雨,众民便甚惧怕耶和华和撒母耳。”
d. 以色列人终于明白他们求立王这事多么悖逆,他们如何挽救?如何修补与神的关系?
e. 虽然撒母耳已将领袖职责交给新王,但他仍担负先知、祭司的职分,所以他引导、安慰百姓:“不要惧怕!你们虽然行了这惡,却不要偏离耶和华,只要尽心事奉他。若偏离耶和华去顺从那不能救人的虚神是无益的。”(撒母耳记上12:20-21)
思考:试试从撒母耳对百姓的嘱咐,看耶和华是一位怎样的神?
3. 撒母耳的立志──持续为百姓祷告
以色列民明白立王之事得罪神,他们只能向撒母耳求救:“求你为仆人们祷告耶和华─你的神,免得我们死亡,因为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撒母耳记上12:19)
a. 撒母耳的劝勉和安慰
i. 要继续信靠耶和华,不可偏离
“撒母耳对百姓說:‘不要惧怕!你们虽然行了这惡,却不要偏离耶和华,只要尽心事奉他。若偏离耶和华去顺从那不能救人的虚神是无益的。”(撒母耳记上12:20-21)
ii. 要继续认识、经历耶和华的慈爱和信实
“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撒母耳记上12:22)
尽管以色列人不断的悖逆神,但耶和华还是“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神拣选以色列民作祂的子民,那么祂必守约施慈爱拯救以色列民到底。
b. 撒母耳的立志
“至于我,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们。”(撒母耳记上12:23)
i. “得罪”是“错过目标,出差错”的意思;“指教”指“投掷,射向”。
以色列民已经得罪耶和华,偏离了神的目标出了差错,所以撒母耳日后更要教导以色列民认识神至善的真道,让以色列民能明白神的旨意,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ii. “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意思是:“绝不会因为停止为你们祷告而得罪耶和华。”
撒母耳认为不祷告是得罪耶和华的罪,因为这是先知、祭司的职分和工作。
iii. 撒母耳今后以两件事为己任,第一件便是不停地为以色列人祷告,以免得罪神;第二件乃是教导以色列人走在圣善的正路上,不偏离左右。
总结:
从始至终,撒母耳忠心于神所托付他的职责和工作,就算以色列百姓不要他做为士师来管理他们,撒母耳仍坚守看顾、带领、牧养以色列民的岗位。
思考:撒母耳答应百姓不停止的为他们祷告,你有多久没有为别人代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