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已去世,亚伯拉罕也年纪老迈了,而“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与他”,虽然如此,已一百四十岁的亚伯拉罕估计自己在世的日子已经不多,所以他要赶快完成他心中的一个心愿,就是儿子的终身大事,因为当时的文化,父母有责任安排儿女的婚事。
于是,亚伯拉罕就委托“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是“他家中的老者、就是管理一切属于他的”老管家,回到亚伯拉罕的故乡,在他的亲族中替以撒娶一个妻子,因为亚伯拉罕不愿意以撒和当地的迦南女子成婚,免得以撒受妻子的影响而拜当地的偶像,离弃了耶和华。亚伯拉罕更要求老仆人要把选中的女子从故乡带回迦南地,因为在亚伯拉罕的心中,深信神的应许,他的后裔必定承受迦南地为业。
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亚伯拉罕要求他的仆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并指着耶和华起誓,定要按着亚伯拉罕所说的去完成。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最严肃的起誓方式,“大腿”这词汇是男性生殖器官委婉的说法,为什么要这样的起誓呢?有学者就指出,生殖器官是一个人最私隐的部分,不会让人接触,但亚伯拉罕要老仆人把手放在他大腿底下,表示了他对老仆人的信任,所以他把儿子的终身大事交付仆人去办理;另外,因生殖器官和生育有关系,透过生育诞生出来的生命神圣,所以生殖器官象征“神圣”,而当时的人喜欢拿着或按着“圣物”起誓,类似今日西方法庭,证人按着圣经起誓一样,藉此强调必定会遵守誓言,若不遵守,就会遭受刑罚。
为以撒在故乡娶妻,这任务并不容易达成,老仆人马上想到:“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怎么办?亚伯拉罕就勉励老仆人:“耶和华─天上的主……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亚伯拉罕深信神的应许,他也将这份信心和仆人分享,并且勉励仆人倚靠耶和华,不论事情成就与否,仆人只要尽心去行。
领受了老主人的托付,老仆人就启程往米索波大米,也就是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流域,为少主人娶妻。
常途跋涉,老仆人来到了拿鹤的城,这是指拿鹤所居住的地方,也就是亚伯拉罕曾住过的哈兰,当时是天将晚的时分,也就是傍晚时刻,一天当中最凉爽的时间,许多女子都出来打水。
而老仆人也像一般客旅一样,到达一个地方,就先寻觅水井,一方面可以为自己和牲畜打水止渴,稍作休息;另一方面他知道这时城里女子都出来打水,井旁是“邂逅”女子最佳之处。
但怎样开始挑选呢?老仆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祷告”,创24:12-14就记载了老仆人的祷告。他求亚伯拉罕的神,因为这位神领他的主人离开家乡到迦南地,这位神又应许要给他主人后裔承受迦南地为业,所以他求这位亚伯拉罕的神,实现祂的应许,施恩也就是施慈爱给他,让他“今日遇见好机会”,这句话原文直接翻译就是“让这事今日在我面前发生”,他渴望神听他的祷告,很快的使他遇见合适的女子。
仆人所求的第二件事,就是求神借着一个标记,让他知到谁是以撒的准新娘。这标记或指示就是当他请求当地出来打水的女子给他水喝,如果那女子立刻答应,并且还主动的打水给他的骆驼喝,那么这女子就是神所“预定给以撒的妻”,“预定”基本的意思是“决定”。
其实,当时的女子大多愿意把水给陌生人喝,这也是待客之道,但给牲畜喝水就比较少了,而如果有女子这样做,也表示了她相当有爱心,不论是为人还是对牲畜。
结果,仆人祷告还没有完,就看见了利百加来到井边,仆人就按着自己的祷告跑上前,向利百加讨水喝,而利百加不但“急忙”放下肩上的水瓶,托在手上给仆人喝,还主动的为骆驼打水,让所有的骆驼都喝足。
利百加的行为应验了仆人所求的事,并且这利百加“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就是一个内外兼备正值婚嫁年龄的女子。对神的预备,老仆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要晓得耶和华赐他通达的道路没有。”
“通达”意思是“成功”、“顺利”,虽然利百加通过了老仆人提出的测验,但终身大事何等慎重,老仆人仍未能百分之百肯定利百加就是以撒的准新娘,所以老仆人一面心中祷告,一面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老仆人拿出了一个半舍客勒,大约是六克重的金环,送给利百加,并把一个十舍客勒,约重一百二十克的金手镯戴在利百加手上。一来表达对利百加给他水喝的感激,二来让利百加对他有好感,三来让利百加知道他背景不简单,非富即贵。
更惊奇的事接着发生,在仆人查问之下,发现这利百加竟是亚伯拉罕的侄孙女,这岂不是应了亚伯拉罕开出的条件,就是他未来的媳妇要属于他的“本家”吗?
老仆人紧接着问利百加,能不能到她家住宿,而利百加也热情的邀请老仆人住宿她家,因为她家有足够的粮草喂饱疲乏的牲畜。
事情发展到此,神不但应验了老仆人所祈求的,更是超过老仆人所求的,所以老仆人立刻做一件事,就是“低头向耶和华下拜……因他不断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诚实”基本的意思是“信得过”、“守诺言”、“可靠”,此时此刻,老仆人深深感受信实的耶和华,是如何的守约施慈爱,因为神从没停止对亚伯拉罕施慈爱,所以神也因此带领老仆人找到了利百加。
接着,仆人就接受利百加哥哥拉班的邀请前往他们家住宿,但他却拒绝享用拉班为他预备的饭菜,因为老仆人想要先把婚事谈妥。
首先,老仆人说明了自己是那蒙神大大赐福的亚伯拉罕的仆人,这次前来哈兰,是要为主人的儿子以撒娶妻。接着,仆人又把自己在井旁的祈祷和如何蒙神应允、应验,知道了利百加就是神为以撒所预备的妻子的经过,说了一遍。最后,老仆人希望利百加的家人能以慈爱诚实对待亚伯拉罕,就如同神以慈爱诚实对待亚伯拉罕一样,于是老仆人就问利百加的家人,肯不肯把利百加嫁给以撒为妻?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根据经文的记载,利百加的哥哥拉班显然比父亲彼士利更有决定权,可能彼士利已经老迈衰弱,所以就由拉班主理家事。
对于老仆人的提亲,拉班和彼士利的回应是:“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说好说歹”是一句当时流行的俗语,拉班和彼士利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出于耶和华的安排,那么我们也无话可说,不能说愿意或不愿意。”也就是他们同意把利百加嫁给以撒为妻。
一听到拉班和彼士利的回答,老仆人立刻拿出金银和衣服送给利百加作为订亲的礼物,又把宝物就是“珍宝”是很值钱、很贵重的东西,送给她母亲和哥哥,婚事就这样订了。
老仆人和同行的随从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他就赶着回迦南地,但利百加的家人却希望她可以多住十天才走,因为利百加远嫁迦南地,日后相见的机会实在渺茫,甚至今次的分离就是永远的分离,所以他们希望能多留利百加几天,以享天伦之乐。
但老仆人却再次表达不想“耽误”,因为耶和华神已赐给他“通达的道路”,清楚带领指示他办成这事,那么他就应该继续前进,直到把这事完全办妥,也就是把利百加带到迦南地,完成以撒和利百加的婚事为止。
显然老仆人和利百加家人的意见有冲突,于是他们就让利百加自己决定,利百加的决定很简单:“我去”,这显示了利百加愿意和老仆人立刻启程往迦南地,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接受了家人的祝福后,利百加就带着乳母、众使女,跟着老仆人,浩浩荡荡的往迦南地出发。
而对于神的安排,身为新郎的以撒又如何回应呢?创24:62-67就记载了以撒庇耳拉海莱也就是加低斯南部,遇见了利百加。当时的他正在田间默想,“默想”这词汇是指在脑海中重复思想一些事情,可能以撒正在思念亡母。
利百加一看见以撒,就猜想到他就是自己未来的夫婿,所以急忙从骆驼下来,这是一种礼貌,表达了她对未来夫婿的敬意,而等到利百加确定以撒的身分之后,就拿帕子蒙脸,这是当时的风俗,当新娘被带到新郎面前时,必须披上围巾。
最后以撒娶了利百加为妻,并且爱她。虽然以撒婚前不太认识利百加,但婚后却能真心爱她,结婚对以撒来说绝对不是爱的坟墓,而是爱的诞生!